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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部常务副部长谈执法规范化建设:我们心里着急(2)

2011年05月20日 16:03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参与互动(0)  【字体:↑大 ↓小

  在这样的背景下,2008年9月,公安部对全国公安机关开展执法规范化建设做出动员部署后,公安部党委对这项工作高度重视,多次专题研究,作出指示,主要沿着三个思路强力推动:一是建立健全制度机制;二是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三是大力开展教育培训工作。

  在典型引路方面,公安部确定江苏、浙江、山东、北京四个省市作为全国公安机关执法规范化建设的“领头羊”,命名10个地市级、100个县级以及200个基层所队为全国公安机关执法示范单位,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引领作用,以点带面,全面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

  在教育培训方面,公安部先后举办了全国地市级、县级公安局长培训班、执法规范化建设专题培训班,组织了执法规范化建设电视电话系列讲座,并建立了执法资格等级考试制度,引导公安民警自觉、持续地学习法律,提高执法素质。

  特别是2010年11月在山东济南、潍坊两市召开的座谈会上,国务委员、公安部长孟建柱同志就推进公安机关执法规范化建设发表了重要讲话,在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强化措施、狠抓落实等方面提出了明确要求,持续注入建设的推动力。各地公安机关按照公安部的部署,结合本地实际,精心组织,多措并举,积极创新,取得了明显成效。

  中国新闻周刊:对于为缓解警力不足聘用的一些协警,公安部如何规范他们的执法行为?

  杨焕宁:应当说,由地方人民政府组建和保障,派驻到公安机关协助开展治安巡逻、防范工作的治安辅助力量和协助维护交通秩序的交通协管力量,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目前公安机关警力严重不足的问题,这批辅助、协管力量在维护社会治安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有的在工作岗位上负伤牺牲。

  在协警辅助人员的使用上,公安部的规定是明确的,执法主体必须是取得执法资格的在职民警,严禁协警辅助人员单独从事执法活动。

  中国新闻周刊:在我们的采访中,部分一线公安民警反映,目前民警执法适用的制度规范有的比较粗疏,有的缺乏可操作性。请问,公安机关如何解决这一问题?

  杨焕宁:伴随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形成,可以说,当前公安执法活动已实现了有法可依。但是,一些执法领域和执法环节还缺少明确具体的制度规定。为解决这一问题,全国公安机关本着规范与保障并重的原则,从制度建设入手,健全执法程序,细化执法标准,着力推进执法规范化。

  例如,围绕公安民警“干什么、怎么干、干到什么程度”的问题,公安部在现行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基础上,按照标准化、流程化、精细化的要求,制定了《公安机关执法细则》,对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和行政案件的主要环节、步骤作出了全面的规定,明确和细化了执法标准。

  针对现场处置规定不明确,一些公安民警不敢依法采取处置措施或者随意处置问题,制定了《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现场制止违法犯罪行为操作规程》,明确了处置的原则、措施、程序,为民警现场依法、及时处置提供了依据。

  各地公安机关针对执法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也出台了大量基层急需的执法规范。例如,北京市公安局制定了《执法大纲》,对360项执法行为、900项基本执法流程和4400个基本执法环节作出了具体规定。江苏省公安厅制定了全省公安机关统一的执法标准,涵盖了16个部门警种,覆盖了260个执法岗位。山东省公安厅、重庆市公安局从基层实战出发,以基层一线民警关注的执法难点、热点问题和常见警情为主要内容,收集、整合有关执法依据,制定了常见警情处置规范,受到基层民警欢迎。

  下一步公安机关还将围绕立撤案、传唤讯问、枪支管理等易出问题的重点环节,进一步明确标准、固化流程,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执法问题发生。

  中国新闻周刊:近年来不断发生袭警事件,公安部在维护民警合法权益方面做了哪些工作?

  杨焕宁:近年来,一些地方发生了阻碍公安民警执行职务甚至暴力袭警事件,不仅危害了公安民警的人身安全,而且直接损害国家法律的权威和尊严。

  防止这类问题的发生,从大的方面来说,需要不断增强全社会尊法、守法、依法办事的意识,就公安机关的工作而言,要有针对性地开展执法培训,提升民警执法能力。全面实施“轮训轮值、战训合一”“全警组训、全员轮训”的执法培训模式,针对民警基本技能薄弱的问题,加强执勤执法基本知识、基本技能、基本战术的学习、训练,提高民警的实战本领。

  另外,一些地方公安机关设立了维护民警正当执法权益委员会,对民警因依法执行职务而受到的各种诬陷、诬告、不实投诉,及时调查,澄清事实。同时,做好受到暴力袭击民警的心理辅导、优抚工作,切实保护民警的正当执法权益。

  中国新闻周刊:公安部前些时候严禁公安民警参与征地拆迁等非警务活动,对随意动用警力参与强制拆迁造成严重后果的,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目前规定的执行情况怎么样?

  杨焕宁:我们明确要求各级公安机关不得参与征地拆迁等非警务活动,这是新形势下公安机关践行以人为本、执法为民要求的具体行动,是构建和谐警民关系、推进和谐社会建设的有力举措,必须不折不扣地予以落实。

  对随意动用警力参与强制拆迁造成严重后果的,要按照《人民警察法》《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纪律条令》的有关规定,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目前,这条硬性规定已经传达到最基层公安机关,各地也结合实际制定出台了一些具体的操作规定,问题的关键还是要抓好监督和落实。 记者/王全宝 章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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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李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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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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