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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讨要拖欠工程款 三男子残杀建筑商后分尸掩埋

2011年05月20日 16:56 来源:长城网 参与互动(0)  【字体:↑大 ↓小
为讨要拖欠工程款三男子残杀建筑商后分尸掩埋
    三名犯罪嫌疑人将受到法律的严惩。(图片由河北法院网提供) 图片来源:长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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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了讨要被拖欠的工程款,石家庄市无极县农民兰永志、兰永报、兰江虎绑架并残忍地杀害了建筑商。2011年1月,三名被告人分别被邢台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处死刑、死缓、有期徒刑。兰永志及民事诉讼原告人上诉后,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19日在邢台公开审理了此案。

  邢台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决认定:2008年,被害人陈云清以庆东油田建筑安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名义,在石家庄市承揽了一项工程后,将该工程承包给了无极县七汲镇东汉村的兰永志施工。工程完工后,陈云清只付给兰永志部分工程款,还有10万元未支付。2009年9月,陈云清向兰永志出具了一份委托书,让兰永志直接向石家庄市工程单位索要10万元工程款。兰永志经多方打听,认为委托书手续不全,无法从工程单位要回工程款,故迁怒于陈云清。之后,兰永志找到同村的兰永报、兰江虎,一起预谋杀害陈云清。

  2009年11月27日下午,三人驾驶一辆红色悦达起亚狮跑车跟随陈云清来到邢台市桥东区东卫生街农村信用社门前,兰永志以看合同为由,将陈云清诱骗到车上,挟持至兰永报家中,随后兰永志、兰永报用绳子将陈云清勒死,将尸体掩埋于村南防洪大堤南侧。几天后,兰永志、兰永报唯恐罪行败露,又将被害人尸体挖出,将其头颅割下掩埋于他处。

  2011年1月,邢台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以故意杀人罪分别判处被告人兰永志、兰永报、兰江虎死刑、死缓、有期徒刑十年;判处三名被告人共同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死者丧葬费、扶养费等共计185984.58元。

  判决后,被告人兰永志提出上诉。

  5月19日,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于邢台二审,公开开庭审理了此案。(宿馨元 丁力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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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肖媛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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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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