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同事与他人内外勾结盗窃公司废铁,碍于情面提供帮助将装有被盗财产的车辆放行,不料偷走的竟是价值数万元的模具,本来想沾点小便宜的仵超为了同事关系和200元好处费却成为一起数额巨大盗窃案的共犯。5月23日,河南省南阳市宛城区人民法院以盗窃罪判处被告人仵超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6000元。
2002年7月14日,张宏志找到河南省南阳防爆集团有限公司铸造分厂门卫孙国栋,说想进厂偷点废铁卖钱,要孙提供方便。7月14日下午,张志宏等人雇用一辆厢式货车来到铸造分厂门口,在第一门岗值班的孙国栋告知在第二门岗值班的仵超让其为该车放行,仵超此时心知肚明,碍于情面准予放行。张志宏等人进入该厂后盗窃铝质“大圆芯盒”44件,并用废铁遮盖。出厂时,仵超简单查看以为是废铁后为该车放行。
事后,孙国栋给仵超200元。经鉴定,被盗模具价值46390元。后张宏志、孙国栋被抓获,因犯盗窃罪分别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六年。事发后,仵超才知道原来偷走的竟是价值巨大的模具,便开始出外躲避。2010年10月11日,仵超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
法院认为,被告人仵超明知张宏志等人实施盗窃犯罪而为之提供帮助,其行为属于盗窃罪的共同犯罪,是帮助犯。公诉机关指控仵超犯盗窃罪罪名成立。仵超涉案数额46390元,属于数额巨大,应在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的法定刑幅度内判处刑罚。仵超在共同犯罪中受孙国栋所请为张宏志等人盗窃财物提供帮助,起次要作用,是从犯。另仵超系自首,依法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仵超在犯罪过程中被告知是偷废铁,不知是偷模具,主观恶性小,可以酌定从轻处罚,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吴红军 王永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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