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9岁大的男孩,成为两辈人争夺的对象。房山区的刘先生偕夫人起诉岳父母,要求把儿子交还自己抚养,而岳父母则声称想把外孙要回去,就要拿出10万元补偿金。今天上午,房山法院开庭审理了此案。
老一辈帮小一辈带孩子司空见惯,刘先生夫妇怎么会和岳父母闹到如此地步呢?他接受记者采访时说,在孩子的抚养和教育问题上,多年来双方已有矛盾。2002年孩子出生后,一直跟着岳父母生活,他每月都支付生活费。在孩子能上幼儿园时,他提出把孩子接回去,结果岳父母坚决不同意。
“到2006年的时候,为了把儿子的户口迁回我们村,我给岳父母磕了仨响头。”刘先生语言有些激动,他坚称结婚时,自己没和岳父母达成任何入赘的共识,但岳父母没有儿子,就想让外孙为他们顶门立户,所以一直不愿把孩子还回来。
刘先生的岳父母则表示,9年来他们给孩子买吃买穿,接孩子上学放学、带孩子看病。孩子在他们身边吃的好,睡的好。他们年纪也大了,非常喜欢孩子,舍不得孩子离开。此外,女儿和女婿声称多次索要孩子,但是根本没有那么回事,而且他们将老人告上法庭,于情于理都不应该。他们表示,如果女儿女婿坚决要回孩子,必须给他们10万元的补偿金。
对此,刘先生表示不能接受。他反问:“孩子这9年给了他们多少欢乐呢?我们夫妇不能和孩子在一起,又失去了多少天伦之乐呢?”
截至发稿时,庭审仍在进行。(杨昌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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