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某在帮他人维修电脑时获取他人裸照,遂以此勒索钱财。近日,检察机关以涉嫌敲诈勒索罪批准逮捕了犯罪嫌疑人朱某。
原来在2010年底,朱某在维修李某的电脑时,发现了李某电脑桌面上文件夹内有女子的裸照,朱某见该女子长相漂亮,遂将该文件夹拷贝到其移动硬盘内。回家后,朱某在浏览该照片时发现里面也有李某和该女子的合照,遂萌生了犯罪念头。朱某将裸照打印出三张。
2011年4月24日,朱某以为事情已经过了一段时间,不会有人怀疑到他身上,于是通过快递将三张裸照及一封敲诈信寄给被害人李某,并让李某将30万元打到其提供的农行卡上,否则三天后即将有关图片发到互联网上。同时朱某又用手机发一条短信向李某勒索30万元。经过讨价还价,朱某同意20万元即将裸照的底片删除。李某当即报了案,5月1日,民警在罗湖区东门街道办将朱某抓获,并缴获存有裸照的移动硬盘。 (方兴业 宿静 曾盈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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