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方以事实、证据变化为由撤诉,何耘韬解除取保候审获自由
昨日下午,何耘韬满怀激动来到廉江市法院,领回刑事裁定书,兴奋地大喊:“我终于自由了!”
昨晚,记者致电何耘韬,他说,他是下午4时许从妻子冯丽处得知法院裁定消息的,当时正和战友在一起。南方日报记者根据刑事判决书获悉,廉江市检察院以案件事实、证据变化为由,于昨日向法院提出撤诉申请。经廉江市法院裁定后,准许廉江市检察院撤回起诉。
除此之外,廉江市法院昨日还决定对何耘韬取保候审的强制措施予以解除。
各方反应
当事人何耘韬:终还我一个公平公正暂未考虑申请国家赔偿
到达法院后,得知廉江检察院撤诉,法院还结束了取保候审,他有种“如释重负”的感觉。他说:“终于还我一个公平和公正。”
对于以后的打算,何耘韬说,以后的工作要等领导和单位来安排,会根据实际情况来定。
是否会申请国家赔偿?何耘韬表示,做事要留有余地,暂时还没有考虑到这一块,会和领导、律师一起商量后再做打算。
廉江市检察长张明:撤案并不代表无罪是否办错案上面定
昨晚8时许,廉江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张明向记者证实,何耘韬案件确实撤诉。
这是否意味着何耘韬无罪?对此,张明称现在还说不准,撤案不代表无罪。
初判有罪现在撤诉,廉江检察院是否办错了案件?对此,张明称电话中不好说,随后又称是不是错案由上面来定。随后匆匆挂断电话。
省人大代表朱列玉:撤诉和判无罪是一样的何耘韬可申请国家赔偿
该案一波三折,省人大代表、知名律师朱列玉一直在关注。得知案件撤诉后,朱列玉表示,检察院撤诉和法院判决无罪是一样的,何耘韬不存在有罪无罪的问题了,现在成为自由人了。
“如果检察院这样反复办案,说明办错了案子。”朱列玉同时表示,当事人何耘韬可以申请国家赔偿。(杨大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