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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日报:“小官大贪”现象不可小觑

2011年05月30日 16:41 来源:青海日报 参与互动(0)  【字体:↑大 ↓小

  这是一组让人难以置信的事实:重庆沙坪坝区国土局科员刘勇敛财186.1万元,拥有3辆豪车和多处房产;原山西蒲县煤炭局党总支书记郝鹏俊财产近3亿元、有38处房产;江西鄱阳县财政局一名股级干部,“轻松”套走了相当于该贫困县去年财政收入四分之一的基建资金……此类“小官大贪”现象令人警醒。

  时下,从股级到科级,从数百万到数亿元……个别基层低职公务人员高额贪腐案时有发生,日益引起关注。然而,在有的基层党员干部的惯性思维里,一提起数额巨大的贪污腐败,总是与那些身居要职的领导干部联系起来,似乎与基层干部没有多大关系。现实告诉我们,这种认识是极其有害的,必须坚决纠正。

  诚然,中高级领导干部位高权重,在廉洁方面一旦出问题,对党和人民的危害不言而喻。岂不知,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并非哪个领导干部的事,而是全党、全社会的共同责任。一些地方“职位低却权力大”、“不是官却有实权”、“不管审批就管钱”,小官疯狂敛财、“小官大贪”频发等现象,显露出基层并非腐败“真空地带”。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要从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抓起。基层党员干部职务虽低,但与群众接触最直接、最频繁,手中或多或少有些权力,一旦徇私枉法,同样会损害群众切身利益,败坏党的风气。

  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提出,要认真治理政府工作人员以权谋私和渎职侵权问题,针对工程建设、土地使用权出让和矿产资源开发、国有产权交易、政府采购等重点领域存在的问题,加大查处违法违纪案件工作力度。要使“小官大贪”现象渐行渐远,一方面,要加强对关键领域、重点行业部门的约束和监管。另一方面,要扩大监督的范围和触角,让监督真正成为防腐、反腐的利器。讲廉洁、反腐败,不分职务高低和官位大小,党纪面前没有特殊党员。反腐倡廉既要“打老虎”,又要“拍苍蝇”,无论是领导干部还是基层党员,都应加强作风建设,带头廉洁自律。要充分认识“权为民所赋”“权为民所用”,从解决影响群众生产生活的“小事”做起,自觉把自己置于组织和群众监督之下,树立一身正气、两袖清风的公仆形象,更好地担负起带领群众发展一方经济、建设和谐社会的重任。(于泽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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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张志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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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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