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身不遂,每天插着尿管生活的古稀老人姜某因不能忍受四个女儿的冷漠相对挥刀自杀。虽然医生挽救了姜某的生命,但是四个女儿还是不愿意与老人一起生活。近日,姜某将四女儿告上法庭,要求随大女儿生活,并要求四个女儿都要给他赡养费。今天,记者获悉北京市房山法院已经受理此案。
法院介绍,姜老现年73岁,与老伴(已去世)一生共生育四个女儿。老人现在半身不遂,生活不能自理,每天插着导尿管生活。而四个女儿均已有了自己的家庭,不愿意与年老体弱身患多种疾病的父亲一起生活,老父亲凭着自己年轻时的一些积蓄无奈到敬老院生活,女儿们只是“有时间”的时候去看一下。
随着年龄的增加,各种疾病也越来越严重,姜老不愿意在敬老院生活了。他说敬老院的医疗水平差,以致身患多疾病的他不能及时得到治疗。他想出院治病,同时也想跟女儿生活在一起,享受天伦之乐。无奈其女儿们表示不愿意姜老一起生活,想让老人继续在敬老院度完余生。
2011年4月6日,姜老承受不住身体的痛苦和心理的失落,用水果刀刺颈自杀,后被敬老院的人员发现后送到医院救治,挽救了生命,但老人苏醒后,又选择了绝食。而老人的自杀并未对四个儿女有什么触动,对于老人处敬老院的要求的仍然不理睬。
2011年5月,姜老将四个女儿告上法庭,要求法院判决原告随大女儿一起生活;要求判令四被告履行赡养义务,每人每月给付赡养费500元。(记者 李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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