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5月31日电 据监察部网站消息,中央公务用车问题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负责人近日在接受记者专访时表示,公务用车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将重点解决公车超编制配备使用、公车私用等突出问题,提高管理的规范化制度化水平。
这位负责人介绍,今年以来,中央在部署专项治理工作中主要采取了四个方面的举措:
一是今年年初,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党政机关公务用车配备使用管理办法》、《省部级干部公务用车配备使用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两个《办法》),从降低配备标准、压缩编制数量、强化经费预算管理和审批购置、使用、保险、维修及加油等方面,对公务用车管理工作提出了新的更严更高要求。
二是为贯彻落实两个《办法》、切实解决突出问题,十七届中央纪委第六次全会和国务院第四次廉政工作会议对开展专项治理工作作出了全面部署。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开展党政机关公务用车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对专项治理工作作出具体部署。
三是4月25日,中央专门召开全国电视电话会议对这项工作进行动员部署,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纪委书记贺国强出席会议并作重要讲话,提出明确要求。按照中央的要求和贺国强同志的重要讲话精神,中央公务用车问题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召开第一次会议,部署了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的工作。
四是中央公务用车问题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召开了全国专项治理工作部署培训会。
负责人说,这次专项治理工作的主要目标是:认真落实党政机关和领导干部公务用车配备使用管理规定,着力解决突出问题、加强和规范管理、建立健全制度,进一步提高公务用车配备使用管理的规范化制度化水平。
专项治理工作的基本原则是:坚持分级负责、齐抓共管,坚持总量控制、规范管理,坚持积极稳妥、注重实效,坚持标本兼治、纠建并举。
这次专项治理的范围包括各级党政机关及其所属行政单位、各级党委和政府直属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各级人大机关、政协机关、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的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
该负责人指出,通过专项治理,要重点解决以下6个方面的突出问题:
一是超编制配备使用公务用车,即违反中央或地方、部门公务用车编制规定,超额配备使用、未经审批配备使用、不在编制内配备使用公务用车。
二是超标准配备使用公务用车,即超出中央或地方、部门公务用车排气量或价格等标准配备使用公务用车。
三是违反规定换车、借车,即擅自采取折旧变卖、转送下属单位、提前报废等方式处理能够正常使用的公务用车,利用职权以各种名义借用、调用、换用下属单位、企事业单位或其他服务管理对象的车辆。
四是摊派款项购车,即向下属单位、企事业单位或其他服务管理对象摊派款项购买车辆,或擅自接受下属单位、企事业单位或其他服务管理对象赠送的车辆,以及摊派、转嫁车辆运行费用。
五是豪华装饰公务用车,即增加公务用车高档配置或豪华内饰。
六是公车私用,即将公务用车用于婚丧喜庆、探亲访友、度假休闲、接送亲友、学习驾驶等非公务活动。
此外,各地区各部门还可结合实际,把本地区本部门存在的其他方面的突出问题纳入专项治理内容,进行集中整治,拓展工作领域,扩大工作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