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人民银行监察部等部门关于规范商业预付卡管理意见的通知》,就规范商业预付卡做出统筹安排和全面部署。中国人民银行今天(5月31日)表示,央行将贯彻落实《通知》精神,按照《非金融机构支付服务管理办法》,加强对多用途预付卡发卡人的监督检查。
央行表示,将抓紧对符合《非金融机构支付服务管理办法》规定资质要求的商业预付卡发卡机构,核发《支付业务许可证》。对于与《非金融机构支付服务管理办法》要求有差距的机构,要根据具体情况会同有关部门采取限期整改、停止新增发卡业务、强制退出等多种手段进行清理整顿,切实维护支付服务市场秩序,保护各相关方的合法利益。
央行表示,将抓紧制定、发布《支付机构客户备付金存管暂行办法》和《支付机构预付卡业务管理办法》,全面规范多用途预付卡备付金存管以及发行、使用、受理行为,防范资金风险。(记者田俊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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