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北京6月1日电 (记者 周音)中国第一部专门对公路保护进行规范的行政法规——《公路安全保护条例》将于7月1日起施行。交通运输部副部长冯正霖1日在北京召开的电视电话会议上表示,交通运输业要按照《条例》要求护好路、服好务,保障国人更好地走上安全路、放心路。
作为中国第一部关于公路安全保护的行政法规,《条例》总结了中国公路安全保护工作的成功经验,借鉴了世界发达国家的立法经验与成果,确立了公路安全保护工作的基本方针和重要原则,全面构建了公路安全保护的各项法律制度,包括公路线路、公路通行、公路养护、法律责任等。
冯正霖指出,《条例》的颁布施行,对于依法保障公路路网有效运转,更好地发挥公路在国民经济发展、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以及国人安全、便捷出行方面的作用,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冯正霖要求,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和公路管理机构,落实好《条例》规定的职责,针对违法建筑、穿集镇路段、非公路标志、涉路设施等公路安全保护工作中的重点、难点问题依法深入进行治理,并突出抓好治理超载工作。
冯正霖强调,要通过完善配套制度,使《条例》的各项制度和要求落在实处,切实发挥《条例》在公路法规体系中的重要作用。要把依法履职和文明服务有机结合起来,既要严格执法,又要充分做好宣传释法,使依法用路、护路、爱路变成全社会的共识和自觉的行为,使《条例》得以全面、准确贯彻落实。
为此,交通运输部要求各级交通运输主管机构,从即日起,组织开展《条例》宣传月活动,利用多种形式集中向全社会、全系统进行广泛宣传,使这部法规真正深入人心,使社会公众理解和支持公路安全保护工作,形成良好的社会氛围。(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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