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川
该区严禁国家工作人员工作日午餐饮酒,违者可能受降职或免职处罚
从6月1日起,南川区开始执行《南川区国家工作人员饮酒五条禁令》,该区国家工作人员如违反“五条禁令”的,可给予免职处罚。
同时,南川区“粒粒皆辛苦”餐桌文明、“百万食客交通文明大行动”全面启动。针对婚丧喜庆大操大办之风,南川区政府印发了《南川区加强操办宴席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明令禁止机关干部工作人员大操大办、铺张浪费。
办席数上限为20桌
“大操大办容易造成浪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要带头倡导餐桌文明、节用惜福。”南川区区委宣传部副部长张仁俊介绍,南川区委办公室、区政府办公室联合发出《南川区加强操办宴席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旨在加强干部作风建设,狠刹请客送礼风、铺张浪费风。
《通知》严格控制了操办宴席的规模、时间、地点和人数,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因各种婚丧喜庆等事宜,确需操办宴席的不能以同一事由重复操办,所设宴席不得超过20桌,时间限定一天;并严格执行报告审批制度。
因婚丧喜庆等事宜确需操办宴席的党员、干部、职工,必须在事前将操办的事项、时间、地点、规模标准及请客对象等情况写出书面申请,经审批后方可办理。
不得动用公车公款
张仁俊介绍,即使国家机关工作人员通过了审批,同意办理宴席,也有“四不准”规定。
具体来说,即不准动用公车、公物、公款操办;不准借操办婚丧嫁娶等事宜敛财;不准借配偶名义以及自己和配偶的直系血亲、兄弟姊妹的名义违规请客送礼;不准以各种方式(包括发请柬、打电话、发短信、委托他人等),邀请其管理和服务对象、主管范围内的下属单位、个人以及其他与行使职权有关系的人员,或者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单位、个人参加。
违者先免职再查处
未经审批同意擅自办席的党员、干部、职工,一经查实按违规操办论处。违规个人、单位都将受到处罚,属领导干部、中层干部的,一律先免职再查处。张仁俊说:“应自觉抵制大操大办婚丧喜庆事宜、借机敛财的歪风,带头倡导文明、节俭、和谐的良好社会风尚。”
“五条禁令”昨起生效
从6月1日起,南川区开始执行《南川区国家工作人员饮酒五条禁令》,以端正国家工作人员工作作风,提升餐桌文明。
南川区纪委常委、区监察局副局长汪自力介绍,南川区规定的国家工作人员饮酒“五条禁令”,即严禁工作时间和工作日午餐饮用各种酒类或含有酒精的饮品(少数特殊情况除外);严禁值班和执行公务时饮酒;严禁着制服在社会公共场所饮酒;严禁到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各种场合饮酒;严禁在公共场所酗酒及酒后滋事。
汪自力说,国家工作人员违反饮酒“五条禁令”的,视情节予以批评教育、停职检查、降职使用、责令辞职、免职等组织处理;情节严重的,依党纪政纪从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