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商河县沙河乡一老人,患了腰疼病不去医院看病买药,而是听信别人传言,在自家院子里种植罂粟妄图熬药治病。幸亏派出所民警及时发现,当即责令老人将罂粟铲除。
5月30日上午,商河县公安局沙河派出所民警在辖区开展走访时,听群众无意中提及某村村民付某在自家院子中种植罂粟。民警立即赶到该村付某院中核实,发现她家院中种植了一大片罂粟。
民警经清点,付某私自种植的罂粟竟达60棵,已结出鸡蛋大小的青色果实。鉴于付某认错态度较好,民警对付某进行了批评教育,并责令付某儿子立即将罂粟铲除。
据付某讲,她今年84岁,患有腰疼病多年,听人说喝罂粟壳熬成的药水能治病。她便听信传言,于今年春天在集市上购买了一些种子种在自家院子中,想等果实成熟后熬药治病。
商河县公安局民警提醒,《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一条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三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一)非法种植罂粟不满五百株或者其他少量毒品原植物的;(二)非法买卖、运输、携带、持有少量未经灭活的罂粟等毒品原植物种子或者幼苗的;(三)非法运输、买卖、储存、使用少量罂粟壳的。有前款第一项行为,在成熟前自行铲除的,不予处罚。(记者 王倩 通讯员 于进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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