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6月3日电 近年来,一种游走于规则、程序边缘的腐败现象逐渐引起公众关注。国家预防腐败局网站今日刊登中央党校哲学教研部副教授董振华的署名文章指出,要遏制边缘腐败,须完善制度设计,加强监督,限制官员掌握的公权力。
边缘腐败是近年来在法规、制度不完善情况下出现的腐败现象,较之于直接进行的行贿、受贿、贪污等腐败行为,更具隐蔽性,好像更加“安全可靠”。文章指出,虽然它明显破坏了社会公平与正义,侵害了国家和集体利益,但却是以符合规则和工作需要的面貌出现,使人们无法对其进行干预,法律、法规也无法对其予以惩治。
文章称,边缘腐败代表了新形势下腐败分子新的犯罪动向,不仅对社会经济的健康发展构成威胁,败坏社会风气和政府形象,影响社会和谐,长期下去,还会影响人民群众对党和政府的信赖,对党员干部的信赖,对法律制度威严的信赖,引发社会矛盾和不安定因素,带来各种直接和潜在的危害。因此,必须采取切实有效措施,积极预防、惩治边缘腐败。
文章指出,从根源上看,控制腐败无非就是限制官员以公权谋私利,遏制边缘腐败应从以下五方面着手:
第一,加强从政思想道德教育,降低官员谋私的欲望,令其“不想腐败”。腐败亦由贪欲而起,因此根治腐败的首要问题就是要遏制膨胀的贪欲。有效遏制边缘腐败,必须通过多种形式的从政思想道德教育,不断提高党员、干部的素质,在思想上构筑抵御腐败的坚固防线。
第二,完善制度设计,提高官员的腐败成本,令其“不愿腐败”。有效遏制边缘腐败,必须建立一套完备的制度体系,大力提高官员的腐败成本,才能从根本上解决反腐难题。
第三,加强对公权力的监督,让官员的行为处于阳光之下,令其“不敢腐败”。现实生活中存在着诸多主客观方面的因素制约着政务的公开透明,消除腐败最好的办法是公开化;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才能保证对公共权力的监督,才能让掌握权力的人不敢腐败。
第四,解决权力过分集中的问题,限制官员掌握的公权力,令其“不易腐败”。现实生活中的“一言堂”现象使得个别领导的决策将绝对地决定很多人的命运,腐败现象也就具备了产生的前提条件。因此,有效遏制边缘腐败,必须切实解决官员权力过分集中问题,通过权力制衡减少官员权力寻租的空间。
第五,杜绝公权与私利结合的机会,堵塞可能产生腐败的漏洞,令其“不能腐败”。铲除边缘腐败,必须健全法规制度,真正杜绝公权和私利相结合的机会,切断官员以权谋私的链条。
文章最后强调,遏制边缘腐败是一个系统的社会工程,不仅要靠“自律”,还要靠“他律”,既离不开柔性的健康的社会心理、崇高的政治信仰和高尚的社会道德规范,也离不开刚性的、行之有效的制度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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