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震惊全国的“12·9”特大红油走私案将深圳海关多名官员私通走私犯“里应外合”放纵走私的行为从幕后拉到了台前。经查,谭显明、谭伟军兄弟为首的走私集团仅在2009年7月到2010年1月间便走私“红油”共计16.9万吨,偷逃税额高达3.3亿元。
走私规模如此之大,全赖部分海关工作人员的关照,更有赖于“保护伞”的保护。其中最重要的便是被称为“海龙王”、时任深圳海关缉私局海上缉私处处长黄焕光。
作为“保护伞”,黄焕光对谭氏兄弟少检查、多报信。因为这些“贡献”,仅一年半的时间,黄焕光便收到19笔“工资”共计300万元。2010年11月20日,黄焕光被判犯有受贿罪和放纵走私罪,入狱11年。
变节
每月领走私集团20万“工资”
“海龙王”变节的过程并不复杂。
2008年上半年,谭显明、谭伟军兄弟准备做红油走私的生意。红油是添加了染色剂的免税柴油,是香港专供粤港澳流动渔船作燃油使用的,不能用于国际贸易。因与内地同类柴油每吨有数百元乃至近千元的差价,历来是走私的“重灾区”。
据谭伟军交代,在产生做“红油”走私这个念头的同时,谭伟军就想到了要搞定“海龙王”,否则这生意没法做。因为谭显明与时任海上缉私处处长的“海龙王”黄焕光打过交道,所以谭伟军请哥哥出马。
2008年5月的一天,谭显明约了“海龙王”在深圳金塘街一家茶馆见面,并把谭伟军想做“红油”走私生意的想法和盘托出,请“海龙王”多多关照。没想到,“海龙王”一下子就同意了。之后,谭显明将两袋东西放到了黄焕光的车上:一袋装有四条中华烟和10万元现金,另一袋装有一瓶路易十三。黄焕光当即收下。
2008年6月、7月,谭显明每月都会在不同的地方约“海龙王”见面,每次都会“孝敬”10万元现金、四条中华烟和一瓶路易十三洋酒。
2008年8月,谭伟军走私的一批“红油”被深圳海关海上缉私处查获,二谭马上怀疑是不是给“海龙王”的“工资”低了,于是主动把“工资”提高到了20万元/月。
此后的一年时间里,“海龙王”每月都能收到谭显明送来的20万元工资、四条中华烟和一瓶路易十三洋酒。
2009年9月—2010年1月,由于种种原因,“海龙王”的“工资”被重新调回10万元/月加烟酒。
“海龙王”收“工资”后,即将其投资到茶叶、房产、高利贷等项目中。
放私
少检查多报信告诫“要低调”
收到“工资”就要办事,“海龙王”还是坚守承诺的。
从2008年到谭氏“走私帝国”覆灭前,谭伟军组织其他人员分别购买或者租用22条粤港澳流动渔船,专门用来走私红油。
这些渔船从澳头港海域出发,前往香港白石角海域或筲箕湾海域向香港志成公司及其他公司所属的油趸购买红油,偷运至惠州卸驳给谭伟军的无牌铁壳船。然后由谭伟军向船长及其他组织人员支付每吨120元-160元的运费。
据谭伟军交代,22艘运油船在海面上行驶,泵油的声音非常大,而每只船在“海龙王”主管的海域行驶的时间也很长。
如何确保海上行船的过程不被海上缉私处发现?这就需“海龙王”显示本领。
据“海龙王”交代,深圳海关缉私局海上缉私处有自己的情报网络,能够掌握走私动态,还可以对海面上的船只使用雷达扫描、GPS卫星定位等监测手段,可以通过9个海上查缉中队6艘大艇和10艘小艇对海面进行不间断的巡逻,对船只进行检查,通过这些手段基本就可以控制海上走私行为。但对于谭伟军集团的走私生意,这些高科技手段全都失效了。“海龙王”表示,会尽量少安排缉私人员在惠州澳头等海域进行海上巡逻。
“海龙王”交代:“其实我想谭显明送钱给我,就是想我们少出海上缉查,给他们充足的时间来走私红油,而我们在海上不主动查缉也就是对他们的最大帮助。另外,我也几次打电话提醒谭显明不要搞得阵势太大,要低调一些,要给自己留有余地,但是谭显明他们不听。”
在谭伟军集团走私的这段时间里,“海龙王”实践了自己的诺言“高抬贵手”,少检查、多报信。
谭伟军交代说:“收了我们的钱,所以不过来查我们,如果真的要查,我们的船只、运油的车这么多,泵油声音这么大,时间又那么长,再加上海上缉私处的雷达设备这么先进、情报又那么多,要发现我们真是太容易了,只是不查我们而已。”
覆灭
专案组介入“海龙王”认罪
其实,不查谭伟军他们的不止“海龙王”一人。目前,被该走私集团牵出的海关工作人员还包括深圳海关缉私局海上缉私处副处级调研员、惠州港缉私分局查私科副主任科员等9人。
惠州港缉私分局查私科副主任科员李惠龙,在清楚掌握了该走私集团走私“红油”情况下,却放任、纵容走私犯罪;惠州港缉私分局副局长杨国虎在获悉海关针对谭伟军走私“红油”的打击专案行动后,竟然让李惠龙把行动的情报泄露给谭伟军。
正是这些“保护伞”,保护了走私贩,并顺道分了一杯羹。
2010年1月30日下午,谭显明、谭伟军被抓的前一天,“海龙王”在惠州澳头谭显明的三星购物广场停车场收到了他从谭显明处得到的最后一笔“工资”。
随后不久,“海龙王”得到海关调查组正在调查谭显明、谭伟军案的消息。这是一段让他如坐针毡的日子。
2010年5月19日,深圳海关领导以及海关专案组的调查人员来到黄焕光的办公室,向他说明了来意,请“海龙王”自己交代问题。
“海龙王”招了,承认自己受贿的问题,之后准备随专案组人员进一步交代问题,但因身体健康原因被送医院医治。
身体稍好后,5月24日,黄焕光提出了书面自首材料,如实交代了先后多次收受贿赂共计300万元的具体经过。5月25日,黄焕光被刑事拘留。
此后,“海龙王”没有翻过案,还主动上交了300万元的贿款。(□记者 赵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