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姐”跳槽,为争抢客人,“妈咪”敲诈“小姐”1000元,“小姐”则叫人砍人报复,结果双双被抓。昨天,晋江法院一审以犯敲诈勒索罪判处“妈咪”刘某拘役4个月,缓刑8个月。
32岁的刘某原本是晋江市区某娱乐场所的“妈咪”,手下带着几个“小姐”。去年11月16日凌晨,她手下的“小姐”告密说,原本跟着刘某的雷某跳槽到另外一家KTV当“小姐”,而且还将客人带走。刘某闻讯火冒三丈,决定报复。
当天凌晨3时许,刘某以坐台为由,将雷某骗到自己工作的娱乐场所内。刘某还特意叫了几个青年帮自己撑场面。“你做人这么不厚道,跟着我混,不但没给台费,而且还带走客人。”刘某还搧雷某耳光,威胁她拿1000元作为赔偿。
雷某吓哭了,当场跪下求饶,说身上没钱,得向朋友借。于是,她借机通过电话暗示朋友自己遇到麻烦。很快,朋友带着七八个人持刀闯入包厢,围攻刘某及其朋友。刘某的朋友孙某身体多处受伤。经法医鉴定,孙某为轻伤,另有多处轻微伤。
去年11月19日,警方在侦查雷某故意伤害一案中发现,刘某也涉嫌敲诈勒索,警方随即将刘某缉拿归案。据悉,雷某故意伤害一案近期也将一审宣判。
法院认为,被告人刘某已着手实行犯罪,但因意外原因未能得逞,是犯罪未遂。刘某归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有一定的悔罪表现,依法予以从轻处罚。鉴于其怀有身孕,不适宜羁押,对其适用缓刑不致危害社会,依法予以适用缓刑。(海峡都市报 记者 林小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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