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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机关统计显示半数未成年犯罪行为与上网有关

2011年06月04日 11:47 来源:法制日报 参与互动(0)  【字体:↑大 ↓小

  “黑网吧”问题由来已久,为有效净化网络环境,保障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浙江省慈溪市人民检察院建立“网吧黑名单”制度。据了解,“网吧黑名单”制度建立以来,经有关部门调查取证,已有60多家无照经营的“黑网吧”被依法取缔,21家存在非法接纳未成年人上网的正规网吧受到处罚,当地网吧经营秩序明显好转。

  近年来,未成年人犯罪问题受到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在引发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各种因素中,不良上网行为的消极影响不可忽视。2010年1月中旬,慈溪市16岁的小虎(化名)和15岁的小勇(化名)在上网聊天时发生“口角”,双方约定“火拼”。打斗过程中,小勇将小虎等人砍成轻伤。

  不久前,两名未成年人因为没钱上网,就想抢点钱花,被巡逻的民警当场抓获。

  事后,检察官对未成年人案件统计发现,近90%的未成年犯罪嫌疑人有在网吧内上网的经历,其中近半数人的犯罪行为与上网有关系。

  鉴于不良网络环境容易诱发未成年人犯罪这一问题,慈溪市检察院将参与网吧整治作为推进社会管理创新的重要手段,着手建立“网吧黑名单”信息库,在办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时,要求办案人将未成年犯罪嫌疑人的上网情况纳入办案必要步骤。检察官在审查案卷材料、讯问犯罪嫌疑人或询问证人时,必须同时调查未成年人是否具有经常出入互联网经营场所的情形,发现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存在上述情形的,要认真登记接纳未成年人上网的网吧名称、地址,未成年人出入网吧的方式、频率等信息。“网吧黑名单”信息库形成后,立即与当地文化局等执法部门联合建立通报制度,由检察院未成年人检察科定期向他们通报未成年犯罪嫌疑人的有关上网信息。对于不具有经营互联网业务资质的“黑网吧”,督促有关部门及时予以取缔;性质严重的追究刑事责任,对于可能存在非法接纳未成年人上网的互联网经营场所,建议有关部门予以重点关注,并采取适当措施处理。执法部门对于检察院通报的有关信息,要认真调查核实,并将处理结果及时反馈。

  据统计,自实行“网吧黑名单”制度以来,慈溪市检察院未成年人检察科已向有关部门通报信息7次,督促文化市场管理部门对互联网经营场所开展突击检查12次,经调查取证其中已有60多家无照经营的“黑网吧”被依法取缔,21家存在非法接纳未成年人上网的正规网吧受到处罚。

  “网吧黑名单”在社会上也引起一定反响,不少家长带着自己的孩子前来检察院“取经”。前不久,慈溪市逍林镇一名家长带着17岁的儿子小诚(化名)来到检察院。据这名家长介绍,忙于生意的夫妻俩忽视了对儿子的教育,导致儿子上网成瘾,希望检察官能帮助儿子戒掉网瘾。

  小诚告诉检察官,他经常到逍林镇一菜市场旁边的网吧上网。检察官立刻将这个网吧信息纳入“网吧黑名单”,在检察院的督促下,该黑网吧被依法取缔。目前,通过检察官的帮教,小诚的网瘾得到较好控制。

  据了解,慈溪市检察院未成年人检察科还积极开展法制宣教活动。2010年至今,已在慈溪市文化局等部门的配合下,组织开展相关法制讲座16次,受教育面涵盖全市所有网络经营业主、200余名中小学校长及5000余名中小学生,并在校园、村镇、社区多次举办模拟法庭、旁听庭审等警示教育活动,均收到了良好的宣传效果。祝优优仝永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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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邓永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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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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