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日,一司机开车从(山东)寿光回潍坊时,将一名正常行驶骑电动车的女子撞出30余米致死,之后司机开车离开现场。两小时后,潍城交警大队民警找到肇事司机,司机竟然称自己并不知道自己撞了人。据司机交待,他中午吃饭时喝了4瓶啤酒。
6月2日晚上7点50分左右,在潍高路(通向于河三安子村路口附近的路段),附近的村民秦女士正骑着电动车往家赶。
就在秦女士快要到三安子村的路口时,突然,一辆银色的捷达车由西向东顺向驶来。只听“砰”的一声,电动车一下子就被撞了出去,而秦女士也在与车体剧烈撞击后,被撞飞。
事发时,目击者张先生目睹了事故的全过程,他报警并准确地向警方提供了肇事车辆的车牌号鲁VD0***。“当时,捷达车略微一停顿,接着就走了。”虽然之前已经记下捷达的车牌号,张先生还是跟了上去,再次确认了一遍。
通过过车查询系统,民警从高速公路口的监控录像中,发现了这辆肇事的捷达车。捷达车在事故发生后10分钟,以40公里/小时的速度通过该路口。
警方立即对该车进行全方位布控,并通过网上查询和调取监控录像,迅速锁定该车行驶路线和居住的大致区域,最终找到肇事车辆与司机。
经过询问后,司机王某竟然称,自己并不知道撞了人,只是感觉回家的路上撞了一个小石子。当民警带着王某下楼查看轿车时,王某才发现自己的车前侧有非常严重的撞击痕迹。
2日晚上,王某被带潍城交警大队,很坚决地否认了自己当天喝过酒。3日下午,王某在面对民警的询问时,才终于承认,他在当天中午曾经喝过酒。
3日,肇事司机王某因涉嫌交通肇事被潍城警方依法刑事拘留。(记者 赵磊 通讯员 郧国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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