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7日,南昌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安分局披露一起强奸案侦破过程,一名年轻男子强奸在校女大学生后,竟将其送回住处。警方在接报两小时后就顺利破案,嫌疑人目前已被刑拘。
6月2日20时许,经济技术开发区辖区一所高校女学生到刑侦大队报案称,当日凌晨2时30分,她在下罗新村马路上被一名男子持刀挟持到路边的两栋民房间的空当处,男子用刀威逼受害人将裤子脱去,并对受害人实施强奸。受害人在挣扎过程中被嫌疑人划伤手指。事后,实施强奸的男子将受害人送回出租房。
受理报案后,经开公安分局十分重视,民警经过对案情认真细致地分析,认为嫌犯对案发地地形非常熟悉,很有可能生活在案发地周边。另外,罪犯在马路边实施犯罪,胆大妄为,侥幸心强,很有可能还会在案发地周围出现。民警决定,在受害人的协助下,在案发地周围搜索。当日22时许,受害人突然指着在蛟桥派出所宿舍附近转悠的一名男子说:“那个人好像就是强奸我的人。”
民警立即从四面包抄过去,将这名男子控制住进行盘问,并从他身上搜出一把匕首。经审讯,这名男子对强奸事实供认不讳。
据查,犯罪嫌疑人姓刘,1991年2月7日出生,中专文化程度,户籍所在地抚州乐安,事发前一直租住华东交大旁的出租房。目前,刘某已被刑事拘留。(记者 张绪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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