儿子与女友未婚同居生下一女婴,几天后,爷爷奶奶竟将女婴卖掉,这对狠心又糊涂的爷爷奶奶为自己的行为付出了沉重代价。
2009年5月,李某的儿子与女友未婚同居并生下一女,三个月后两人外出打工,留下女婴由李某、王某抚养。几天后,李某提出一起抚养三个孩子开销实在太大(李某夫妻还有两个正在上小学的子女),不如将女婴卖了,王某表示同意。2009年9月1日李某联系了买主并以1.7万元的价格将女婴卖出。女婴母亲得知孩子被“送人”后,反复询问孩子的下落,李某、王某一直拒绝透露。一年后,女婴母亲得知孩子被卖,遂报案,2010年12月1日,公安机关将女婴找到并交其母亲领回,李某、王某先后被抓获归案。
法院经过审理认为,被告人李某、王某以获利为目的,出卖儿童,其行为已构成拐卖儿童罪。一审判处李某有期徒刑五年,王某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五年。(江苏法制报 王洪娟 莫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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