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上午,朝阳法院集中审理了3起醉驾案。3名被告人中包括一名某大学远程教育学院的在校生和一名刚刚回国的某集团公司的总工程师。法院以危险驾驶罪当庭判处3人拘役2个月至3个月不等。记者了解到,3人均已被取保候审,但由于3人所获均为实刑,如果他们放弃上诉,待判决生效后,即本月21日,3人需到法院办理手续,到看守所执行刑期。
今天上午,3名被取保候审的被告人身着便装,在家属的陪伴下来到法院。
32岁的被告人徐某是大学文化,系北京某集团公司的总工程师。今年5月17日22时许,徐某醉酒驾驶捷达车途经本市朝阳区滨河路北桥头时,遇民警酒驾检查,当时徐某被检出血液酒精含量达到了171.3mg/100ml。
“我今年3月刚从国外回来,4月才开始工作。由于之前一直待在利比亚,对咱们这儿实施的新法确实不清楚。”徐某说,2009年他去利比亚做项目,由于战争原因才回国。他当天喝了三四两酒,吃完饭开车回家,没想到碰到了查酒的民警。“我在非洲待了两年都没喝过酒,这回刚回国就……”对于自己的行为,徐某很懊悔。
由于血液酒精含量较另外两人更高,徐某被判处拘役3个月。
23岁的黄某在北京某大学远程教育学院就读。5月14日2时许,黄某醉酒驾驶新买的还未来得及上牌照的途安车,在国贸桥东北匝道撞上了桥墩,后被前往处理事故的民警查获,经《酒精检验报告》认定,黄某血液中酒精含量为116mg/100ml。
“法官,能考虑他是个学生,多罚点钱,少判点刑吗?”听到儿子被判处2个月拘役,黄某的母亲向法官恳求道。但法官表示,法律是严格的,这是黄某对自己的行为所付出的必然代价。(记者张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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