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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0后“富二代”离家出走 为攒路费盗窃抢劫获刑

2011年06月09日 15:51 来源:扬子晚报 参与互动(0)  【字体:↑大 ↓小

  家境富裕的“富二代”90后离家出走,在两天时间内竟然又盗窃又抢劫,案发后,数罪并罚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三个月,罚金三千元。近日,北塘法院审理了这起未成年人案件。

  翻墙网吧被老师发现

  17岁职校生萌生出走念头

  林青今年17岁,在无锡一家职业技术学院上大一。林青家境不错,父亲的生意做得很成功,在物质上从来没有亏待过这个唯一的儿子,在外人看来,他也算得上家境不错的“富二代”了。但是,林青很小的时候,父母就来无锡工作,林青在老家和爷爷奶奶一起生活。时间久了,林青就变得很叛逆,也不爱上学,上完了初中就不肯再去学校。看着儿子整天在社会上和一些狐朋狗友混,林青的爸爸心急如焚,后来,他托关系让林青去无锡市一家职业技术学院上学。没想到,林青去是去了,在学校里又开始结交朋友、谈恋爱。父亲每个月都会给他足够的生活费,但林青花钱大手大脚惯了,经常豪迈地请客,加上有了女朋友,各项花销就更多了。钱不够花,就向同学朋友借,欠债也越来越多。

  这天,林青晚上翻墙去网吧包夜上网,被老师发现,要他叫家长来学校。林青怕叫了父亲要挨骂挨打,就萌生了离家出走的念头。在他的心里,离开了既不会被同学催债,也不用被父亲打骂,两全其美。

  离家出走没路费

  两天内偷盗又抢劫

  但是,离家出走他身上又没有钱,想来想去,就打起了盗窃抢劫的主意。

  一天上午,林青趁隔壁宿舍的人都去上课了,趁机去偷走了一个同学的笔记本电脑,然后到僻静的街道上找了一家手机修理铺,把笔记本电脑以100元得价格卖给了老板,把钱装进了自己的腰包。

  周末,林青回家,在和父亲讲话时无意间说漏了嘴,把偷了同学电脑这件事讲了出来。他的父亲一听就大怒,亲自带着他到那家手机修理铺,要赎回电脑。修理铺老板自然不肯,用那么便宜的价格收来的电脑,哪能轻易还回去,就推说电脑已经卖掉了。林青的父亲就报了警,带着儿子到派出所自首。

  但是,让林青的父亲没有想到的是,这件事情还没处理完,警察就再一次出现在了他的家里。这次,他的儿子林青涉嫌抢劫。原来,就在林青偷了同学电脑的第二天,就在一个僻静的小区旁边,将一个女孩强行拖进小树林,对女孩进行言语威胁,要她拿出身上的钱。女孩不肯,林青就用拳头打女孩的脸,最后女孩只好把身上的880块钱和两部手机全部拿了出来。身上的东西都给了林青后,女孩又哀求他说能不能给她留一点钱做回家的路费,林青愣了一下,还是拿出来了200块钱还给了女孩,随后就拿着钱和手机打车走了。女孩随后就报了警,警察通过对出租车的排查认为林青有重大嫌疑,就将其逮捕。归案后,林青对自己抢劫的事实供认不讳。

  犯盗窃罪和抢劫罪

  被判刑二年三个月

  案件审理过程中,林青的父亲主动退赔了全部赃款。北塘法院经审理认为,林青犯盗窃罪和抢劫罪,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二年三个月,罚金3000元。接到判决后,林青流下了悔恨的泪水。他的父亲更是后悔莫及:“我平时对他管教是比较严格,怎么也没想到他会干这种违法的事情。”

  法官寄语:今年来有多起富裕家庭子女犯罪的案件,有的是父母均忙于生意,对其管教较少,导致其结交社会闲杂人员。有的是父母管教严厉,发现问题采用体罚措施,导致子女有困难不敢向父母诉说。在上网、早恋需大量钱财时,向同学、朋友举债,为还钱铤而走险,实施盗窃、抢劫行为。对于未成年人犯罪,还是应该以教育为主,防患于未然才是最好的办法。

  刘彦丽 路若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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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邓永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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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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