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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恩施州纪委首次回应“冉建新”事件

2011年06月09日 23:05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参与互动(0)  【字体:↑大 ↓小

  中新网恩施6月9日电(姚祯发 杜迪纳)湖北恩施州纪委新闻发言人就“冉建新”事件回应媒体称,冉建新案件是湖北利川市纪委监察局自办案件,在办案过程中,是否存在违纪违法现象,恩施州纪委组成调查组,正在调查之中。

  冉建新,男,49岁,系原恩施州利川市都亭办事处党委书记、主任。冉建新因涉嫌受贿犯罪,纪委移交此案后,恩施州人民检察院依法指定巴东县人民检察院管辖。2011年1月3日,巴东县人民检察院依法立案侦查。同年5月26日,经恩施州人民检察院决定,由巴东县公安局对其执行逮捕。

  据当地官方消息,6月4日,巴东县人民检察院在提审犯罪嫌疑人冉建新过程中,办案人员发现犯罪嫌疑人冉建新身体不适,立即将其送往巴东县人民医院救治。当天16时30分,犯罪嫌疑人冉建新经抢救无效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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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齐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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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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