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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鹿邑曾是全国造林绿化百佳县。每年春季,县里都会要求各乡镇完成植树任务。因为植树,引发出一起“涉黑”案件。
任集乡的陈道荣于2005年,应乡政府要求,承包植树权。由于村里普遍存在偷树毁树,陈便成立护树队。护树时,他们存在打人和私自罚款行为。
护树队也曾义务帮派出所夜间巡逻,帮乡政府搞“麦茬防火”。2009年8月,护树队11位队员和陈道荣均被警方抓走。
去年9月26日,他们被鹿邑法院,以犯“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等罪判刑。
陈道荣妻子苗体云认为,因为丈夫参与举报乡派出所所长韩鹏信,所以韩将护树队的“打人”“罚款”行为,制作成“涉黑”材料,上报给周口市公安局。
苗体云认为陈道荣违法,但不是“黑社会”,如今在等待周口市中院的二审判决。
另一个事实是,“护树队”被抓后,任集乡村里的偷树、毁树行为再次猖獗。
任集乡,豫东平原上一个不起眼的小集镇。它离鹿邑县城约30公里。路边,乡里的棉花厂已倒闭多年,铁门破败,且紧闭着。
这扇铁门曾在2009年8月21日凌晨,被突然撞开,数十名特警冲进厂,他们荷枪实弹,抓走厂长陈道荣。
那晚,共有22个农民被抓。
2010年9月26日,鹿邑法院一审判决,陈道荣犯有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罪、敲诈勒索罪、寻衅滋事罪、故意伤害罪、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六年。
另11名农民也以参加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罪等罪名,被判处十三年至一年零三个月不等。
苗体云不服法院判决。
她是陈道荣妻子。她说,法院认定的黑社会组织,只是丈夫组织的护树队。“护树队确实有过打人和罚款。但是,怎么也成不了黑社会。”
如今,苗体云正在等待周口市中院的二审判决。
种树“获罪”
乡干部称,陈道荣承包植树权是应乡里要求;法院判决称陈的犯罪团伙非法垄断植树权
苗体云很后悔丈夫当时承包乡里的植树权。她说,都是因为陈道荣“老了还闲不住”。
那是2005年春,任集乡召开乡村干部会议,传达县里要求:搞林权改革,乡里柏油路和河道边的树要承包给个人。
“当地偷树严重,没有人愿意承包。”时任鹿邑任集乡人大主席的韩元玉在警方的问讯笔录中说,是乡领导班子开会,决定让陈道荣承包这些树。陈占70%股份;沿路各行政村占30%。
代明仁是代庄村的支书。他说,之所以承包给陈道荣,是因为陈在乡里当厂长多年,有威信,且陈家的经济实力较好。
2006年春,当地政府再次加大种树力度。这次要求在方田路两边也全部种上树。
代明仁说,一些村干部便又找到陈道荣。
妻子苗体云反对丈夫再承包,因为此前承包植树,家里已借债很多。
张同树是徐集村的前村支书,他找了陈道荣3次,陈道荣才答应承包该村的方田路植树权。
最后,陈道荣又承包了在他家附近的几个村的方田路植树权。
《周口日报》为此还撰文表扬陈道荣,称其改变了鹿邑县“有人栽树无人管,年年造林不见林”的局面。
在陈道荣被抓后,鹿邑法院对他的一审判决是,自2005年以来,以被告陈道荣、王心明为首的犯罪团伙,以任集乡棉花厂为依托,利用其棉花厂厂长的身份和影响力,非法垄断了任集乡柏油路、河道及部分方田路(田间的生产路)地头的杨树种植权……
去年12月20日,鹿邑县林业局一位负责人接受记者采访。他表示,陈道荣承包的林权都是合法的,他们当初按法定程序进行了公告,最终给陈道荣颁发了林权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