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索要千元借款,钱某与被害人文丽(化名)在车上起了争执,遂将其残忍掐死,并埋尸于大兴区半壁店乡的一片耕地处。昨天,记者获悉,北京市一中院认定钱某犯罪手段残忍,社会危害性极大,对钱某判处死刑,判决钱某赔偿被害人家人经济损失共计72万余元。
据检方指控,2010年5月25日13时,钱某驾驶金杯汽车自丰台区六里桥附近,将38岁的文丽带至大兴区南六环附近途中,他在车内勒住文丽颈部,致其机械性窒息死亡。
在庭审中,被告人钱某痛快地说“我认罪”。钱某交代说,在北京打工期间,他认识了同乡及其妻子文丽。“我称呼文丽叫婶婶,管她丈夫叫叔。”文丽向他借了1000元,不让他告诉她老公。案发当天,他接到文丽电话,说会还钱,文丽上了车又说没带钱,两人为此起了争执。钱某说,案发前他找文丽要钱,文丽威胁他说,如果再要钱,就把他与前女朋友同居的事告诉其现女友。
案发后,钱某将文丽的尸体存放在面包车上,照常去跟老乡打牌,还帮文丽的丈夫修了车。案发次日,他买了把铁锹,开车拉着文丽的尸体到大兴区半壁店乡的一片耕地处,在深夜掩埋了尸体。(记者 武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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