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女生求助本报警方已介入将根据手机号码追查机主律师表示:该男子的行为已触犯法律
每当初三女生竹湘(化名)的手机收到短信时,都会响起她最喜欢的歌曲,最近她却害怕听到这些短信铃声。原来,自6月3日开始,她的手机每天都收到由一名陌生男子用手机发来的短信,短信内容尽是一些关于男女性爱细节的描写。竹湘多次劝阻该陌生男子不要再骚扰自己,但对方反而变本加厉,严重影响到了竹湘的学习。6月12日,竹湘拨打南岛晚报热线求助,希望不再受到骚扰。目前,竹湘已经向三亚市公安局南新派出所反映此事,警方已介入调查。律师表示,该男子的行为已侵犯了竹湘的合法人身权利。
求助本报
初三女生不堪淫秽短信骚扰
“有一名陌生男子每天给发我短信,短信内容很下流,并且还不时打电话过来,我现在的学习已经受到了严重影响,希望你们能帮帮我。”据竹湘介绍,6月3日下午放学时,她的手机突然收到一条短信,当她打开短信时看到,短信内容不堪入目,发送短信的手机号码为188766864**。“短信的内容很下流,都是一些男女性爱的细节描写。”刚开始,竹湘认为只是个恶作剧,并不理会,但就在当天晚上,该手机号码又发来了两条短信,同样是淫秽下流的内容。
“他每天都给我发这些淫秽短信,有时还打电话过来说些不堪入耳的话。”竹湘告诉记者,她在电话中听到一个陌生男人的声音,她的手机号码已经用了一年多,知道她手机号码的只有班上同学、好朋友以及家人,自己并没有把手机号码告诉过其他陌生人,不明白这名陌生男子怎么会有自己的手机号码。竹湘说,她曾经在电话里警告过该男子不要再骚扰自己,否则将报警。“他在电话中以一种不屑的口气叫我去报警,他说他不会害怕。”
如今中考临近,竹湘深受其扰,学习成绩有所下降。竹湘告诉记者,她只想自己处理这件事情,除了表哥外,她没有告诉过其他人。“我只希望这个人不要再给我发短信,不要再骚扰我!”竹湘只好求助本报。
警方介入
将追查发骚扰短信的陌生男
打开竹湘的手机,记者看到了数条由手机号码为188766864**发来的短信,短信的内容一条比一条淫秽下流。记者还发现,在短信提示中,该男子曾在凌晨3点钟以及中午休息时间拨打过竹湘的手机。记者在竹湘的手机通话记录里看到,该手机号在6月6日晚至12日早上共9次拨打过竹湘的手机,每次的通话时间不超过2秒钟。记者查询得知,该手机号码归属地是海南本地。
当天中午,记者和竹湘一起来到三亚市公安局南新派出所,派出所民警在了解情况后表示,将根据该手机号码追查机主,也不排除是竹湘周围的同学搞的恶作剧。“这名男子的行为已构成侵权。”民警表示,“骚扰情节严重的话,可以对该男子进行拘留,并劝说教育。”
民警建议,竹湘要保留好手机里的骚扰短信作为证据,在公安机关追查到发短信者后再对其进行处理。
律师说法
该男子的行为已经触犯法律
记者就此事咨询了海南法立信律师事务所的柯圣之律师。柯律师说,我国《民法通则》规定,“公民、法人享有名誉权,公民的人格尊严受法律保护,禁止用侮辱、诽谤等方式损害公民、法人的名誉。”以上这位陌生男子的行为已侵犯了竹湘的合法人身权利。另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有关规定,“多次发送淫秽、侮辱、恐吓或者其他信息,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该男子的行为,也已经触犯了该规定。因而,该男子应该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海南惠海律师事务所的莫美莲律师建议,广大市民尤其是年轻女性在外社交时,留个人信息要特别谨慎。一旦遇到“信骚扰”时,可以直接报警,收到黄色骚扰短信时,不要因为一时的害羞或恼怒就把短信删掉,而是应该保留下来作为证据;对于对方的电话骚扰,可以进行电话录音取证。在收集证据后,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解决。(□南岛晚报记者蒙健/文孙毅/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