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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法院总结网络诈骗四术:购物及交友花样多

2011年06月13日 18:09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参与互动(0)  【字体:↑大 ↓小

  中新网南京6月13日电(记者 朱晓颖)曾经在网上被骗钱?如何识破网上支付骗局?发现上当如何处置?13日,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根据以往审理案件,总结出“网络诈骗四术”:互联网上竞拍及购物诈骗,网银、信用卡诈骗,虚假股票或投资理财“钓鱼”网站诈骗,网上交友、征婚诈骗。该院刑二庭副庭长韩亮还对网民浏览网页、网上交易、交友作出提醒“小贴士”。

  据统计,2009年,南京全市法院共受理各类型诈骗案件242件、涉案人数达382人,到了2010年,上述两数升至437件、592人,案件数量同比上升81%,涉案人数同比上升55%,增幅明显。其中,利用网络进行诈骗的犯罪增多,高科技手段频现,手段层出不穷,更趋于隐蔽。

  类型一 互联网上竞拍及购物诈骗

  一些行骗人会建立“山寨版”电子商务网站,或通过大型电子商务网发布“超低价”、“走私货”、“免税货”、“违禁品”等虚假商品销售信息,以低价吸引网民上当。还有一些行骗人会在网站上搞六合彩赌博网站、淫秽色情网站链接,引诱网民点击进入,交纳注册费,一旦注册成功,手机话费就被扣除。此外,游戏网站向玩家派送“中奖”信息,让玩家汇邮费、税费,买的东西和寄来的东西“货不对版”等,都是诈骗的常见招式。

  类型二 网银、信用卡诈骗

  “网络上所谓二代身份证生成器随处可见,只要知道他人的身份资料,就可以直接生成堪以乱真的二代身份证复印件,再用这些资料去骗领信用卡”,韩亮表示,有不少案件的犯罪分子都是从网络上购买他人身份资料。

  类型三 虚假股票或投资理财“钓鱼”网站诈骗

  一些犯罪分子开设虚假网站,称向股民偿推荐优质股票、诱导股民交费“入会”、代理炒股等,骗取事主钱财。事主要么轻信虚假消息,股票被“套牢”,要么把钱汇入嫌疑人账号后,对方就再也联系不上了。

  类型四 网上交友、征婚诈骗

  犯罪分子利用网络,刊登个人条件优越的交友信息,吸引事主上当,在通过网络和电话沟通中,用“甜言蜜语”蒙惑事主,后以“生病”、“车祸”、“被查扣”、“新店开张”等各种理由让事主垫付钱财。

  韩亮表示,作为网上消费的网民,一定要了解卖家和商品价格,对于没有固定地址、电话的卖家,不要轻易进行交易;妥善保存自己的身份信息、银行卡密码等;对于推荐股票的“钓鱼”信息不要“上钩”;一旦发现被骗及时报警。(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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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宋方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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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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