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6月14日电(记者吴扬)近日,河南信阳两位农民工向记者反映,他们手持法院终审胜诉判决要求信阳市平桥区人民法院尽快执行讨回他们的薪水时,却遭到了该院法官百般推托。而记者在该院询问一名主管执行的副院长本案应如何执行时,这名副院长竟然说:他确实不懂执行方面的相关规定,不知道该如何执行。
10年前,河南信阳俩农民杨朝明和张清美带领80多位农民工承担了由保利建设开发总公司(下简称:保利公司)负责承建的京珠高速信阳段部分土石方工程。让这两位农民工没有想到的是,工程完工后保利公司却拖欠部分工程款迟迟不给,致使这些农民工的生活举日维艰。无奈之下,两年前两位农民工借钱将保利公司告上法院。历经信阳市平桥区人民法院一审、信阳市中级人民法院终审、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再审裁定及信阳市人民法院再审终审,耗时两年,两位农民工终于在今年的三月拿到了再审终审胜诉判决。
两位农民工说,当他们带着胜利的喜悦,拿着来之不易的胜诉判决要求平桥区人民法院尽快执行时,平桥区法院却找出种种理由不予执行,一会说案卷到了市中级法院,一会又说省高院把卷调走了,甚至还有工作人员说,一审败诉终审胜诉,案件肯定有问题。
究竟是什么原因使两位农民工的胜诉判决得不到执行呢?
5月24日,记者找到平桥区人民法院主管执行的副院长王申采访此案的执行情况。王副院长告诉记者,他们已将执行此案的申请报告递交到了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执行庭,目前还没有结果。
当记者问,执行案件什么情况下须要省高级人民法院批准,什么情况下须要委托其他法院执行,什么情况下本级法院可直接执行,委托执行须要什么手续时?王副院长回答说,他也不清楚。
王申副院长进一步解释说,他接任法院主管执行副院长的职位仅三个多月,没有具体办过执行方面的案子,他们(下属)也没有向我请示过,具体执行方法有多少种我不清楚。王申说,很多执行方面的规定到目前他还没有学习,确实不懂。有些东西前面看了书,后面又忘了,情况就是这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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