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0年至2010年10年间,我省经济责任审计呈现诸多亮点
●审计人数:全省各级审计机关共对16797名党政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进行了经济责任审计
●发现问题:查出领导干部负有主管领导责任的违纪违规和损失浪费金额154亿元,查出领导干部负有直接经济责任的违纪违规金额21.67亿元
●处理结果:移送纪检监察或司法机关处理229人
方式之变
从单一的离任审计,到以任中审计为主、任中审计与离任审计相结合,监督关口向事中、事前监督前移
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日前出台《关于贯彻<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规定>的意见》,将经济责任审计结果纳入领导干部个人档案、建立经济责任审计结果公告制度等一系列新规定和新要求,引起了社会广泛关注。
从2000年初我省开始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试点,到此次新规出台,我省的经济责任审计10年间发生了哪些变化?有什么特色和亮点?省审计厅相关负责人6月13日就此进行了解读。
2000年初,经省委组织部委托,省审计厅同时开展对52个县级以上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试点,我省经济责任审计由此启幕。此前,国家在相关规定中明确的经济责任审计对象,只包括县级以下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的法定代表人。
这次审计共查出各种违规行为金额17.57亿元,损失浪费行为金额7.6亿元,有关个人经济问题1831万元,揭示了部分领导干部超标购置小轿车、利用职权为亲友经商办企业谋利等不廉洁行为,产生了较大影响。2000年,我省共开展经济责任审计项目801个,2001年翻了一番,达1726个,到2002年时已发展至2028个,经济责任审计项目已占据全省审计机关工作任务的1/3以上。
2005年,党政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范围扩大到地厅级。去年10月颁布实施的《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规定》再次对审计对象范围进行了扩展,涵盖了从乡镇级到省部级的党政领导干部,以及国有企业的法定代表人。
此外,我省还积极探索部门内部经济责任审计和村干部经济责任审计。此次出台的《意见》明确要求将各部门和企事业单位管理的直属机构、下属单位领导干部纳入经济责任审计监督范围,并要求对村“两委”负责人实行任中和离任经济责任审计。
制度之变
从规范审计程序内容和方法,到探索出具有四川特色的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路子
制度缺失,是经济责任审计推进之初面临的难题。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如何开展?我省从2002年起相继出台了《四川省市、县党政主要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暂行办法》和一系列操作规程,规范了省市县党政主要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的程序、内容和方法。
2001年,省审计厅接受省纪委委托,对三名省级部门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情况进行专项审计调查,重点核实群众举报的有关事项。经审计,发现两名领导干部存在较为严重的履职问题。省纪委根据审计调查结果报告,及时对其立案查处。此后我省专门出台了实施办法,对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专项审计调查作出规范。
前任和后任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如何界定?为解决部分未纳入重点审计监督对象的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缺位问题,2008年起,我省部分市县开始试行领导干部离任经济责任事项交接制度,缓解审计力量不足与需要审计对象多、任务重的矛盾。去年,我省出台了《四川省领导干部离任经济责任事项交接办法》,明确规定领导干部在退休、调任、转任、免职、辞职等之前,应当及时办理离任经济责任事项的交接手续,并明确了交接程序。
对象之变
从县级到地厅级、省部级,我省经济责任审计对象级别越来越高,范围也不断扩大
近年来我省大胆探索任中审计和主干线领导干部审计,2009年全省完成的任中经济责任审计项目超过全部委托项目的50%,其中主干线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项目达30%以上。
目前我省已基本实现了经济责任审计由单一离任审计向任中、任前审计转变。相应的,对领导干部的监督关口也向事中、事前监督前移。“不仅及时准确地为组织上考察任用干部提供了真实可靠的依据,也增强了经济责任审计的时效性。”省审计厅相关负责人说。
为避免审计监督的随意、重复和缺位现象,我省还大胆探索新的审计计划管理方式。审计对象如何确定?我省明确规定将拟提拔、调任、转任的;党委政府指名要求审计的;有资金分配及审批权的重点单位及群众反映多的领导干部作为重点审计对象,有针对性地拟定审计计划,改变了零星分散委托的现象。成都市金牛区还开发了系统软件,将被审计单位和领导干部接受审计的情况和存在的问题,展现在一个平台上,计划管理的科学性和效率性进一步提升。(记者 王小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