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页位置: 首页新闻中心法治新闻

“我行贿了”从印度“晒”进中国 凸显反腐不力(2)

2011年06月14日 16:33 来源:北京晚报 参与互动(0)  【字体:↑大 ↓小

  人名地名都虚构,跟反贪小说有啥区别

  浏览网友们的行贿经历便可以发现,网友所提及的“行贿”,多数还是某些领域中滥用职权的灰色地带,如给孩子的老师送礼、给医生送红包等内容,而这与印度的“我行贿了”如出一辙。

  “国企啊,国企就比较坦荡荡了,直接和医生谈交易方式,一个月你给我开多少盒药,我一盒给你多少钱,如果一个月达到了X盒以上,还有额外一盒N元的奖励……”一位自称是医药代表的网友,概括了自己“药代”的行贿经验。不到一天时间,就得到了同为“药代”网友的支持:“确实如此,我也是一名6年的医药代表了……医药代表就是一个行贿群体,医生就是受贿群体。而且集中招标后官员也进来分一杯羹的情况更多了。现在曝光的越来越多了,但职能部门都是指鹿为马,从来没有承认过……”

  网友们的行贿经历,为何都是我们的身边事、家常事?虽然国情不同,但身为印度“我行贿了”网站的创始人之一,斯瓦提的看法也许可以提供一些参考:“我们也要为此负责,我们也曾行贿过,否则你根本不能办成任何事。”

  不过,过于“家常”的话题,再加上含糊的描述,也让行贿经历的真实性大打折扣。国内一家“我行贿了”网站,对网民发帖提出的四条规定中,便包含“不得发布涉及被举报对象的个人隐私信息,包括个人真实姓名、电话号码、家庭住址等”和“涉及被举报对象姓名时,请用XXX代替,涉及被举报对象地名时请保留一级缓冲带”等条款。

  而在“他受贿了”网站中,虽然网站首页便标明了约290万的访问量,但记者只能在“检举故事”一栏中查阅到一条充满“*号”的记录,且调查进度为“正在整理检举资料”。

  “用虚拟的网名,发布行贿的信息,人名、地点都是虚构的,那么这跟我们平时看到的反贪小说有什么本质区别呢?这样的信息意义有多大?可如果用真名真姓,那么又有严肃的法律问题。”一名不愿透露姓名的学者表示,跟风出现的“晒行贿”网站,还存在诸多实际问题,在这些问题解决之前,网站更多只能发泄网友的不满情绪,而非真正解决问题。

  [析]

  [疑]

  于建嵘:在网络上私自发布行贿受贿的信息,我对这样的做法并不是特别的赞同。现在要强调一点,公民的权利和义务是对等的,你在网上发布行贿的信息,就要承担这么做的责任。尤其是在指名道姓的时候,你要能拿得出证据。否则人人都弄个假名去网上发,我们该信谁呢?现在这种网站的出现,就是违背了这个权利和义务对等的基本原则,我们不能用一个错误,来解决另一个错误。

  举例来说,如果我现在去网上发,在工作中我曾经行贿过你。那你怎么办?如果这对你产生了影响,你应该告谁呢?去告网站,他们可以说自己只是一个平台;去告网民,你都很难找到是谁发的帖子。而如果我是实名举报,出现信息不实的情况,一则我的公信度会受到损失,二来你也可以来告我。因此,我认为贪污受贿的举报工作,还是要走正规途径进行举报,反贪是一件大事,开不得玩笑。

  网络举报有错

  该究谁的责任

  现在的状况是很忙、很乱,很紧张、很怕……

  网站反腐败也要讲原则

  “在我们国家,腐败的风险太小,而所获得的回报又太高。应该改变游戏规则,将腐败风险放大,获得的回报变小,让公众了解就是让腐败风险增大。”在谈论网站成立初衷时,印度“我行贿了”网站创始人斯瓦提如是说。

  那么,国内“我行贿了”网站的出路,又在何方?温家宝总理曾表示的“创造条件让人民批评监督政府”,是否能够在晒行贿网站中得到体现?

  与政府相关部门进行接轨,是答案的一面。

  “我们将对所有提交的检举信息进行首次审核,筛去恶搞或随意发布的信息,然后将其他检举信息按地区按种类进行整理,并以最直接的方式提交至各地区检察机构。经各地检察机构核实并处理完毕的检举资料,我们将及时进行故事细节和检举结果的公布。”在“他受贿了”网站的声明中,网站维护团队明确表示,网站的主旨在于为反贪反腐提供最便捷的网络检举平台,“只为检察机构搜集检举信息,畅通检举渠道,不做调查、取证和定性判断的工作。为防止诽谤或者别有用心的言论产生影响,任何未经检察机关或者公安机关核实的信息,我们将不会公布。”

  寻求广大网友的帮助,则是答案的另一面。

  一夜之间爆红之后,各个反贪网站开始了征求意见之旅。几乎每个论坛都把征求建设意见放到了网站的显著位置,“反行贿网”、“我行贿了”等诸家网站还开始在网上开设微博,寻求“关注”,“反行贿网”甚至连用四个“很”来描述自己的心情:“网站还有很多不足的地方,希望大家多多谅解。 现在精神非常紧张,不知道这个站能坚持多久,我也不知道最终的答案是什么。 想为大家做更多更好的事情,但是现在的状况是很忙、很乱,很紧张、很怕……”

  于建嵘:在现在的形势下,网站反腐是可以考虑的一种新的方式,但这种方式要在一种权利义务对等的大原则下。比如你有确凿的证据,可以实名或者匿名来举报,由正规的部门来进行核实,但不要在司法介入之前,就用网络审判的方式来做这个事。

  竹立家:民间反腐网站的出现,给我们政府的有关部门提了醒,对于老百姓的举报,有关反贪部门要做到积极回复,做到“每信必回,及时回复”,检查结果要及时通报,用实际行动维护法律的尊严。从这个角度来说,民间力量希望义务反腐,作为政府的监督力量,那么如果可以制定相关的规则,在一定的规范下来搞,我认为也可以试试看,看到底能不能产生更大的效果。 (吴楠 宋溪)

分享按钮
参与互动(0)
【编辑:马学玲】
    ----- 法治新闻精选 -----
 
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视频图片2010}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和中新网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6168)] [京ICP证04065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042-1] [京ICP备05004340号-1] 总机:86-10-87826688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