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淮安6月14日电 (洪波 加洪)江苏省洪泽县男子张某13日晚请客时酒喝多了,隔了一夜仍未醒酒,14日上午,张某开车出门被交警查出醉酒驾驶。
6月14日10时20分左右,洪泽县公安局110接到群众举报,洪泽县城区东九道一辆由西向东行驶的轿车开到县汽车检测站东侧100米处时,驾驶人不知什么原因将车停在路边趴在方向盘上。接到报警后,朱坝派出所和交巡警大队城区中队民警迅速赶赴现场。
上午10时25分左右,民警赶到现场,当民警拉开车门时,发现驾驶员满嘴酒气,随即民警将其带至交巡警大队进行酒精检测。通过对其采用呼气式酒精测试仪进行检测,该男子体内的酒精含量高达247mg/100ml,已达醉酒驾驶。
经查,44岁驾驶员张某是洪泽县黄集镇人,6月13日晚在洪泽县城步行街一饭店请客时喝多了酒,后回到县城家中睡觉。14日上午醒来后,想到要回到老家黄集镇参加农忙,于是驾驶苏HR29XX轿车前往黄集镇。途中,他将车停在路边趴在方向盘上打电话时被查。(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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