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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板拒交10元停车费借酒劲发飙殴打收费员

2011年06月14日 20:57 来源:扬子晚报 参与互动(0)  【字体:↑大 ↓小

  开车的市民都知道,进城停车难,停车要收费。一般我们市区范围内,停在收费停车位上超过10分钟的就需要交停车费。这不,也就是因为这10块钱的停车费,堂堂一个大老板竟然跟停车位收费员动起了拳脚,最终还弄得双双进了派出所。

  前几天晚上,某私营业主杨某酒足饭饱后,让司机开车送自己回家。经过市区某路段时,杨某感到内急,便让司机在临街的停车位上停了车。等到杨某找到公厕小解后回来上车准备离开时,这时停车位收费员刘某过来拦住汽车,说杨某停车已有20分钟了,必须交停车费。杨某便与刘某理论起来,自己也就是下车小解了一下,至多20分钟的时间,希望“算了”。但是刘某坚持说公司明文规定超过10分钟必须付10元停车费。眼看事情快要弄僵了,一边的司机好心第准备掏钱给刘某,就在这时候不耐烦的刘某却说了句:“还老板呢,你算什么东西啊!今天我想收你们钱就收你们钱了!”

  杨某一听这话,借着点酒劲火气就蹿上来了,一把从司机手里夺过钱包,不许司机给刘某。随后下了车与刘某扭打在了一起,周围收费员和群众看到这阵势,过来一起将双方拉开。刘某在拉扯过程中摔倒,脚踝扭伤且左侧膝盖和肘部都有擦伤,而杨某未见有伤。之后有人报了警,民警了解情况后,严肃地教育了双方,让杨某先带刘某去看伤,改日双方约好了再到调解室调解。

  近日,双方来到调解室,经过调解人员的劝解和教育,双方的火气渐渐消去。刘某为自己说了不当的话刺激了杨某,向杨某道歉。而杨某也为自己一时鲁莽使刘某受伤感到后悔,愿意承担刘某的所有医疗费。

  但是,刘某一方则认为自己为此花去医疗费近1000元,另外还需要休息1个月,刘某主张杨某还要赔自己一个月的误工费、营养费等共计1500元,杨某觉得一时无法接受。在调解员的再三疏导下,最终双方达成一致意见:包括医疗费、误工费等一切在内,由杨某一次性赔偿刘某2000元了解此案。     鲍达如 彭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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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邓永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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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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