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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孕妇小偷被判监外执行 15“大肚”蒙头返乡

2011年06月15日 13:23 来源:钱江晚报 参与互动(0)  【字体:↑大 ↓小
杭州孕妇小偷被判监外执行15“大肚”蒙头返乡
火车上民警当“保姆”,还有医护人员随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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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昨天中午11点左右,杭州萧山南站火车站,K149硬客列车只在这里停留15分钟,它在等待15个特殊的乘客:准确地说,是15位孕妇。她们行色匆匆,几近慌张,似乎不愿让任何人看到自己的样子。

  检票员接过一刀车票,看了一眼,到达地写着——道州(湖南道县的另一个称法)。那就是我们的目的地,也是这15名“孕妇小偷”的老家,她们因各自涉案情节一一获刑,由于孕妇的身份,因此法院依法做出暂予监外执行的决定。

  不是每一次返程,都会向往“快乐老家”

  就在上车前3个小时,杭州拱墅区法院对轰动杭城的孕妇小偷团伙罪犯宣读了《暂予监外执行的决定》,鉴于其中15名罪犯居住地大多在湖南道县,法院决定立即协同拱墅公安分局的民警陪同这些罪犯到当地公安机关报到。

  也许是知道要回家了,这些孕妇情绪开始激动,资历老的孕妇嘟嘟囔囔着什么。法院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回家对于她们来说,不是一件开心的事,“没办法,见不得人啊。”

  不知是哪个人先带的头,这15名孕妇小偷“默契”地用衣服、旅行袋遮挡起自己的面部,甚至连一头长发都用上了。

  按照行程,抵达道县后,这特殊的一行人将与当地公安进行交接。

  民警当“保姆”,还有医护人员随行

  拱墅公安分局刑大的民警姜大姐,是位快退休的老民警。这2个月来,她一直和她们相处着。一路上,她甚至当起了“保姆”。

  被判处有期徒刑4年6个月的朱某是15人中唯一一位因在哺乳期而被监外执行的。可是一路上孩子一直哭,坐在隔壁铺位的姜大姐立刻接过孩子,说来也怪,她一抱,孩子就不哭了。“她们虽然是罪犯,但也是女人,我跟她们容易交流。”姜大姐说。

  杭州到道县的火车需要15个小时,顺利的话今早能抵达道县。这次返乡,所有孕妇都是卧铺票。考虑到有些孕妇临产期将近,拱墅法院和拱墅公安分局还特地安排了市二医院妇产科医生刘桂菊一路跟随。

  刘医生告诉记者自己准备了分娩包、保胎药和相关突发事件应急预案,而且走之前,给所有孕妇都体检过,确定健康才能出发。同时为了防止孕妇心情波动,一路上民警还会给她们做一些心理辅导。

  在路上,她们才有了回家的感觉

  上了车,这15名“孕妇小偷”明显轻松下来:过了义乌站,她们索性五六个人一起盘坐在下铺的位置,你一言我一语地用家乡话聊起了天。卖水果的餐车经过,她们也会买一些各自尝鲜。真正坐在了回家的车里,她们似乎开始有了返乡的感觉。

  没有手铐,没有铁窗,路过的乘客都看不出,原来这是一批罪犯。

  中午的午饭是民警为她们泡好的泡椒面,符合湖南人的口味。随同的民警坦言,毕竟只有9位工作人员带领这么一支队伍,只有把她们安全地带到居住地,他们才能松口气。

  相关资料:

  所谓监外执行,是指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由于患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妇女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的婴儿,不适宜在监狱或其他劳动改造场所执行刑罚,可暂由罪犯原居住地的公安派出所执行,并由罪犯原属的基层组织或者所在单位协助监督的一种特殊刑罚执行方法。当监外执行的原因消失(如病愈、哺乳期满,哺乳期限按婴儿出生后1年计算)后,如果刑期未满,仍应收监执行;如刑期届满,则应及时释放。这15名孕妇和哺乳期妇女,依法被作出暂予监外执行,回湖南原居住地家中,由当地公安执行,并被要求每年要回杭州拱墅法院报到一次。(娄炜栋 林云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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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肖媛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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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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