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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学女生摔倒下肢瘫痪 家长告学校九年连遭败诉

2011年06月15日 15:51 来源:北京晚报 参与互动(0)  【字体:↑大 ↓小

  9年前,8岁的小学女生小玉在学校宿舍做“后下腰”动作,不慎摔倒后下肢瘫痪。她的命运自此改变,天天与病床为伍,离不开人照顾。小玉的父母为此状告芳草地小学(现已改名为芳草地国际学校),赔偿案历经一审和二审败诉。近日,此案在北京市第二中级法院再审开庭。

  案件·回放

  宿舍练“下腰”后瘫痪

  17岁的小玉坐在轮椅上,白皙的脸上一笑便露出孩子气,但一提到9年前的那个动作,她就沉默下来。小玉瘫痪的经过,要从9年前的那次“下腰”说起。

  2002年6月27日,芳草地小学二年级寄宿生小玉,在体育老师带领下学“后下腰”,做得好的奖励一个气球,她没得到奖励。当晚,她在宿舍床上练习时没站稳,后背磕在床沿上。随后小玉出现腿疼、发麻、不能站立等症状。大约夜里11时,学校生活教师、校医将孩子送到中日友好医院。接电话通知赶到医院后,小玉的母亲马女士发现女儿的腿已经没有知觉了。

  小玉随后被转到儿童医院,医生诊断为脊髓损伤(外伤所致)。此后,天坛医院、积水潭医院、北京神经外科会诊中心等多家医疗机构分别作出“脊髓损伤”的诊断结论,小玉双下肢瘫痪,生活完全不能自理。“孩子大小便完全失禁,那段时间我就是一夜一夜趴在孩子的病床边熬过来的。”马女士为此辞了工作,一直照顾孩子至今。

  事发后,小玉的父母与学校多次协商赔偿,协商不成之下,2003年1月,小玉将芳草地小学起诉到朝阳法院,认为学校管理不善和安全设施不完备,要求校方赔偿医疗费及相关费用共计230万元。

  芳草地小学坚决否认小玉在学校摔伤的说法。校方认为是孩子自身发病,截瘫是脊髓炎引起的。 校方答辩说,在小玉突发意外疾病后,校方立即组织人力物力财力在第一时间做到及时救助孩子,及时告知家长,并且认为学校设施设备齐全,管理措施规范,不存在疏漏,尽到了对孩子的教育服务和委托监护的义务。同时,学校在孩子身体患病后,为其在医院的治疗及所需费用上予以积极的支持和援助,不仅积极组织学校捐助,还借给过家长几万元钱。家长所称的学校对未成年学生在课外活动中会出现危险的可能性采取放任的态度、管理不善以及安全措施不完备等,不是事实,校方不同意索赔请求。

  案件·历程

  9年间做过4次鉴定

  案件审理中,法院委托北京市法庭科学技术鉴定研究所先后两次对小玉脊髓损伤原因、伤病关系及伤残程度进行鉴定,但两次鉴定均认为,小玉的脊髓病变为脊髓炎,不能认定是外伤(下腰)所致。在此后几年的官司中,小玉的病情均因鉴定为“脊髓炎”遭到败诉。

  小玉父母对此提出异议,申请重新鉴定但未被法院批准。此后一审法院驳回其诉讼请求,小玉提起上诉。2005年10月,北京市第二中级法院仍然认为学校并无责任,小玉又提出申诉。两年后,法院驳回其再审申请。

  小玉的父母并没有就此放弃诉讼之路,他们又通过律师委托司法鉴定中心,对孩子瘫痪的真正原因进行鉴定。他们为此找到北京明正司法鉴定中心和华夏物证鉴定中心,而两家中心的鉴定结果与此前结论完全相反,认为小玉双下肢截瘫与“下腰”动作有直接因果关系。

  为了改变之前的诉讼结果,小玉的父母将两家鉴定中心的结论作为新证据提交,并向北京市高级法院提出申诉。去年底,已搁浅3年的案件突然峰回路转,北京市第二中级法院通知小玉,经过该院院长提交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对此案立案再审。

  今年5月17日,小玉与芳草地国际学校再次就生命权、健康权纠纷走上法庭。庭审中,小玉的代理人先后出示了北京明正司法鉴定中心和北京市华夏物证鉴定中心的两份鉴定,结果均显示小玉为脊髓损伤导致下肢瘫痪,这与此前在北京市法庭科学技术鉴定研究所作出的小玉是脊髓炎所致损伤的鉴定结果不同。

  小玉一方还申请鉴定机构两位专家到场做证人,北京明正司法鉴定中心的专家作证称:“小玉的损伤及之后的发病情况与无骨折脱位脊髓损伤在临床上的表现一致。”这位专家称,我国从1998年开始引进国外对于“儿童胸椎无骨折脱位脊髓损伤”的鉴定方法,此前儿童出现类似情况会被当做脊髓炎对待。

  对于这些证据,芳草地国际学校并不认可。校方代理人认为原判决事实清楚、责任认定正确,应该维持,小玉现在出具的两份鉴定并非法院指定机构作出。

  由于两次鉴定结论大相径庭,小玉一方申请由法院再委托权威机构进行一次鉴定,“我们愿意通过法院再次为小玉做鉴定,只要再做一次鉴定,不管结果如何我们都认了。我其实倒希望我女儿就是脊髓炎,那我这9年就能踏踏实实给孩子看病,一个人能有几个9年啊!”法庭上,马女士说这番话时情绪有些激动。目前,此案再审仍在审理中。

  案件·心声

  “打官司能把人‘打死’”

  每天,小玉都要在妈妈的帮助下排尿、排便。家中惟一的衣柜里,放满了小玉日常使用的尿不湿。目前,全家的生活来源只能靠小玉的父亲,小玉每个月的治疗费和生活费要3000元,租房及日常开支需要3000元。9年间,夫妻俩带着小玉四处求医,找过40多位专家,为孩子看病花费近百万元。

  小玉出事后,夫妻俩阅读了大量有关脊髓损伤与康复方面的医学专著。起先,小玉在香山附近的一家医院做针灸治疗。每周一次,往返光打车就要100多元钱。为省钱,小玉的父亲决定自学针灸为小玉治疗,他跟着医书和光盘在自己身上行针,经常把自己扎得青一块紫一块的。

  如今,小玉定时在北医三院做康复。“主要是为了防止肌肉萎缩,将来医学发展了,脊髓的问题也许还可以治疗。”小玉的父亲高先生说,为便于就医,他们租住在医院对面,一家人的生活就是看病、打官司。

  为了多挣钱,高先生在单位抢着出差,别人不愿去的地方他都去。“他是家里的顶梁柱,不敢有病,不敢休息,否则天就塌了。”马女士说。

  马女士说,对她来讲,打官司是个折寿的事儿,做鉴定有鉴定费,请律师要律师费,诉讼要交诉讼费,本身孩子治病花的钱就太多了,可是打官司还要花这么多钱。“对老百姓来说,打官司能把人‘打死’。本来摔伤这件事是意外,但该承担什么责任承担什么责任。造成这样的后果,我们不可能不打官司,我们肯定要讨个说法。”

  这场耗时多年的官司也给他们一家带来了很大的困扰。马女士明显感觉到,随着年龄的增长,小玉的情绪越来越低落。9年来,除了开庭审判和治疗,小玉在生活中从来不谈论“下腰”受伤这件事。再审开庭时,这个17岁女孩再次被妈妈推进法庭,她一语不发,显得心事重重。庭审过后的几天,小玉一直闷闷不乐,直到母女俩吵了一架,小玉才开口说,原本她真的认为自己已经接受了事实,可这两天上法庭,一切都历历在目,不断提醒着她那些发生过的事情。

  在发给母亲的短信中,小玉承认自己其实没有父母想象的那么坚强。她说自己明白父母的付出,也知道父母的痛苦,“造成今天的结果,我非常后悔!我不是气你,而是气我自己!”

  马女士明白,孩子心中充满了悔恨,而更多的是对未来人生的茫然。“她该得到的童年、少年,都是在病床上呆着。而现在她已经明白,下地走路已成了遥不可及的梦想。”马女士原是美术教师,现在她每天安排小玉学习绘画和电脑动画制作。她希望,无论孩子将来能不能站起来,都能够自食其力。 本报记者 邱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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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邓永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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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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