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樟园女业主遭奸杀案 前保安昨一审获死刑 受害人家属另案起诉小区物业,索赔57万余元
香樟园女业主遭奸杀案 前保安昨一审获死刑
受害人家属另案起诉小区物业,索赔57万余元
仙林香樟园一女业主遇害
去年12月底,南京仙林香樟园小区一名30多岁的女业主失踪多日后被发现,经查是遭小区离职保安奸杀并藏尸于地下车库通风道中。这起震惊南京的凶杀案昨天在南京中院一审宣判,凶手朱寿俊被判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罚金1万元。
案情
离职保安奸杀女业主
2010年12月23日晚,这是一个寒冷的冬夜。南京市栖霞区杉赛世香樟园小区已少有人走动。曾在这里当过三个月保安的朱寿俊潜伏在香樟园小区东门附近的阴暗处。当晚23时许,朱寿俊发现深夜归来的女业主周女士,便悄悄窜上去,将瘦小的她挟至一幢住宅楼的地下车库机房内,意欲实施抢劫。周女士打开机房照明灯,看见了朱寿俊的相貌,此举惹怒了朱,朱担心周女士向警方报案,遂产生强奸后杀人灭口的念头。随后,朱寿俊将周女士按倒在该机房内的席梦思床垫上欲实施强奸,因意志以外原因未能得逞。朱寿俊又猛扼周女士颈部致其死亡,劫走诺基亚牌手机一部(价值人民币1740元)、银白色手镯、戒指、彩珠手链等随身财物。为隐藏罪证,朱寿俊将朱女士的尸体藏在小区地下车库的通风道中,又将衣服扔在小区隐蔽处,随后逃离现场。数日后,有人在小区草丛内发现一团衣物和几张名片,经查正是周女士所有。警方通过对被盗手机进行定位,最终掌握了朱寿俊的行踪,并将其抓获。
宣判
数罪并罚判死刑
昨天上午,南京中院一审对此案作出宣判。除残忍杀害女业主的事实,法院还审理查明:朱寿俊曾因犯抢劫罪被判处无期徒刑,2009年被假释出狱,2010年10月又因涉嫌犯交通肇事罪被取保候审。在此期间,他经熟人介绍进了香樟园小区做了名保安。南京中院认为,被告人朱寿俊在假释考验期内,在其曾担任过保安的小区,抢劫小区业主,利用其对小区环境的熟悉,避过监控,将被害人劫持至人迹罕至之处,实施抢劫过程中,为灭口而强奸杀害被害人,为隐匿罪证而藏匿尸体,主观恶性极深,人身危险性极强,社会危害性极大,罪行极其严重,依法应予严惩。被告人朱寿俊在假释考验期,又犯交通肇事、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等新罪,法院撤销假释,将新罪刑期与前罪余刑并罚,决定对其执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罚金人民币1万元。朱寿俊当庭未表示上诉。
延伸
聘假释犯当保安遭质疑
本案中,凶手朱寿俊劣迹斑斑,令人不禁疑惑,他是怎么当上保安的?这也是受害人家属和小区其他业主们多次质疑的焦点,受害人家属认为,正是对小区环境的熟悉,凶手才有机会下手,才能将尸体藏得如此隐蔽。据了解,受害人家属已经另案起诉,将小区物业告上了法院,索赔各项损失57万余元。(记者 陈珊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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