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茂名市原常务副市长杨光亮涉嫌受贿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一案将于下周二在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开庭。本报记者调查了解到,杨光亮涉嫌受贿1100多万元,巨额财产来源不明4100万元,另有违纪收入7535万元,其财产总值超过1.3亿元。
杨光亮于2009年10月被省纪委“双规”,根据广东省纪委2010年9月的通报,截至通报时已追回赃款现金7500万元,债券房产等全部冻结。杨光亮大肆收受红包、索贿受贿,还将收得的赃款放高利贷、购买14套房产。杨光亮还包养两名情妇,生活奢侈、糜烂。
记者调查了解到,杨光亮将收受的红包、礼金进行多方投资,其中重要的一项活动便是发放高利贷。截止到案发时,杨光亮已经通过放高利贷获利1500多万元。
此外,杨光亮还抓住机会积极投资房地产,他以本人真、假身份证的名字以及亲戚、情妇等人的名字先后在茂名、广州、珠海购入房产14套,并在茂名和深圳购地自建房屋两套用于出售或出租,截至案发时已售出房产5套、自建房1套。利用茂名市建设菜篮子工程的机会,杨光亮用其亲戚、司机的名义投资120万元入股了茂名菜篮子基地发展有限公司。
杨光亮还利用个人权力参与市场投资,从中收受大量相关贿赂。 (记者/赵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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