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14名男子组成一个集盗窃、销赃为一体的犯罪团伙,在短短4个月内,在长沙县一些小区流窜作案16起,盗得摩托车和电动车数量达16台,涉案金额37000余元。日前,14名犯罪嫌疑人因分别涉嫌盗窃罪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被长沙县人民检察院依法向法院提起公诉。
去年6月24日晚,夏松华、李宇两人窜至长沙县星沙街道一小区楼下,采取扯线的方式盗得摩托车一台,得手后夏松华以1260元销赃至嫌疑人王浩明处,所得赃款被两人瓜分。初次“出马”就如此顺利,夏松华一伙人更是有恃无恐,在6月至10月期间,又纠集范仲秋等6人在灰埠小区、松雅安置区、泉塘安置区等地流窜作案实施盗窃,专门盗窃摩托车和电动单车,共盗得摩托车13台、电动车3台。
其中夏松华最为疯狂,共参与盗窃作案达15次,范仲秋参与盗窃作案9次。去年10月12日晚上,夏松华、范仲秋两人窜至泉塘街道丁家安置区,由夏动手撬锁,范望风,盗得停放在楼梯间的两轮摩托车一台。随后两人又于当晚流窜至星沙街道板桥安置区、松雅安置区等四处共盗得摩托车2台、电动车3台。
次日,公安机关在星沙街道将夏松华、范仲秋等7人抓获,并在嫌疑人的协助下,将王浩明、周凯等介绍销赃、收购赃物和放任在其场地存放的5人一举抓获,还有两人主动投案自首。案发后,所有被盗车辆均已追回并发还被害人。
承办该案的检察官提醒广大群众,要增强安全防范意识和防范技巧,并建议摩托车和电动车的车主为爱车加装锁具和防盗报警系统,不要停放在无人看管的公共区域;同时千万莫因贪图便宜购买赃车或是来历不明的摩托车和电动车,须知购买赃车的行为就是间接帮助犯罪分子,而且涉嫌犯罪。(彭玮蔚 张吟丰 刘立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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