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隐匿罪证,一“瘾君子”竟将抢得的金耳环偷偷吞进肚中,却在警方审讯时忍不住当场吐出。6月14日,独山法院一审判处该案主角腾某有期徒刑一年零六个月。
经庭审查明,2010年3月16日15时许,为筹集毒资,刑满释放不久的被告人滕某,在独山县城关二小附近,将被害人罗某随身佩戴的一对价值1000余元的黄金耳环抢走,最终滕某被现场群众和闻讯赶来的民警抓获。滕某在逃跑过程中趁人不备将抢来的金耳环一口吞入腹中,企图蒙混过关。谁知在警方审讯时实在忍不住当场吐出。(贵州商报 黎杰 记者 高荣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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