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妇女到株洲市某银行办理业务时,在ATM机里“捡”到一名男子遗留的一张银行卡,很快从中取了1万多元钱离开,并放在其住处10天没有花。6月17日上午,该名妇女被株洲市公安局芦淞区公安分局庆云派出所民警抓获。次日,该妇女被警方依法刑事拘留。
该妇女说,她曾经把银行卡遗忘在ATM机里,心急如焚,但财物未受影响。此次,她就是要让丢卡的人,花钱买一个教训,没想到自己因此犯法了。
监控画面中,她咧嘴大笑
丢卡的是河南信阳的广先生,今年39岁,在株洲市做保温材料生意已经两年了。6月7日下午2时许,广先生到株洲市石宋西路建设银行建宁分理处的ATM机上存钱,两次一共存了1万多元钱。由于最近喜得千金,加上生意又好,广先生忙得不亦乐乎。当天,他存完钱后,把银行卡遗忘在ATM机里,就坐在银行里面算账,自己却浑然不知。
很快,广先生连续收到三条短信,他以为是存钱的提醒,就没有在意。他打开第四条短信一看,结果发现有人从卡上取走了5000元钱,他这才想起存钱后忘记取回银行卡了。
广先生立即通知银行挂失,并报警。
株洲市芦淞区公安分局庆云派出所介入调查,监控拍到,广先生离开ATM机后,一名穿红色上衣的中年妇女过来取钱,她的身后站着一名青年男子。该妇女发现自己的卡插不进去,再看看画面,操作了几次,她突然咧嘴大笑,两个酒窝很深,还不时和身后的青年男子交谈。
银行业务单据显示,该女子四次一共取走1万多元,最多一次取了5000元,最少一次取了100元。
她要让粗心人“买”教训
株洲市芦淞区公安分局庆云派出所经过调查,6月17日上午,民警在株洲市某工地将该中年妇女一举抓获,并将那名青年男子带回派出所调查。
经调查,中年妇女姓肖,娄底涟源人,她和丈夫在工地承包食堂,青年男子姓易,是她的儿子。6月7日,小易开车送肖某到建设银行建宁分理处取钱,她想在柜台上取5万元,结果只能取4.8万,然后她到ATM机上想再取2000元,突然她发现卡插不进去,界面显示还可以取钱,而周围又没有人注意他们。就这样,她见财起意。她顺利取了100元,后又连续取了三次,一共取了1万多元后,迅速把卡和钱装入黑色挎包里。回到住处以后,肖某将钱用塑料纸包好,原封不动地放在床铺底下,等民警把钱拿出来时,钱已经受了潮。
“我想只要把钱还给他就没有事了。”肖某穿着睡衣,拖鞋,交叉双脚坐在派出所,她的脸上依然挂着笑容,笑容里满是尴尬。
肖某说,前年的某一天,她在涟源市一个建行的ATM机上取钱,她取了200元以后,把卡遗忘在了ATM机里,当时她心里非常着急。幸亏她及时发现,马上找到银行要求挂失,钱才没有遗失。
“我就是要让他买一个教训。”肖某说,如果广先生来找她,她就会把钱还了;如果不来找她,她就会把钱花了。
目前,肖某因涉嫌信用卡诈骗被刑事拘留。小易没有在ATM机上取款,没有保管钱,情节轻微,但他知情不报,警方给予了他教育。
庆云派出所副所长卞弋说,如果有市民在银行里捡到银行卡,应该及时交给银行工作人员或报警。捡了他人的卡后取钱,已经触犯了刑法。 (刘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