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北京6月20日电 (记者 尹力) 北京市检察机关反贪部门在2010年至今年4月的16个月里,立案侦查贪污贿赂等职务犯罪案件450件、535人,挽回经济损失2亿余元人民币,办案数达到了2003年以来同期最高,相当于几乎平均每天查办一起贪污贿赂等职务犯罪案。
北京市检察院副检察长高保京20日在此间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表示,2010年至今年4月,北京市检察机关查办国美集团黄光裕等人单位行贿案、辽宁省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宋勇(副省级)涉嫌受贿案等一批贪污贿赂大案、要案,办案数达到2003年来同期最高。
高保京称,今后一个时期北京市检察机关查办贪污贿赂犯罪的工作重点包括,利用人事权、行政审批权、行政执法权、司法权等公权力谋取私利的贪污贿赂犯罪案件;在房地产开发、国土资源管理、国有资产经营管理等方面影响社会稳定的贪污贿赂犯罪案件;群体性事件、重大责任事故以及黑恶势力背后的贪污贿赂犯罪案件;大案要案和窝案串案。
另外,高保京介绍,2010年1月至今年4月,北京市检察机关共受理渎职侵权犯罪案件线索288件,立案侦查79件83人。其中包括故意和过失泄露国家秘密案件23件24人,查办领域涉及国家驻外机构、国家战略能源资源、航天科研、基础地理、国家统计数据等多个重点领域。
高保京谈到,北京市检察机关接受举报的方式从传统的来信、来访举报,发展到目前的电话举报、传真举报、网络举报等方式。
北京市人民检察院反贪局副局长张京宏提出,目前有些网站举报反贪,鼓励民众在网上提供线索。对此,检察机关肯定群众的举报热情,也会对有价值的举报线索采取严肃认真的态度。
他同时强调,来自网络的举报线索亟需规范,其中不属实的内容会对涉及人员造成负面影响,亦有可能对犯罪嫌疑人“打草惊蛇”,使得破案遭遇不利因素。
高保京表示,多年来,北京市检察机关每年都集中奖励一批举报有功人员,在今年的“举报宣传周”期间,奖励举报有功个人46人,奖励举报有功单位9个,最高奖励金额达1.6万元人民币。(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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