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页位置: 首页新闻中心法治新闻

男子寻刺激潜入派出所烧警车 犯纵火罪领刑7年

2011年06月21日 10:08 来源:广西新闻网 参与互动(0)  【字体:↑大 ↓小

  武宣县一男青年,为寻找刺激,竟潜入派出所烧警务小轿车。日前,武宣县法院一审判处该男子有期徒刑7年,并附带民事诉讼赔偿该县公安局经济损失6万余元。

  今年2月15日凌晨5时许,家住武宣县桐岭镇的廖某来到武宣县公安局城关派出所,发现门前停放着一辆桂G0583号的警车,就进车内翻找东西;见没有可偷的东西后,就用一把小刀划烂车子坐垫。随后,廖某潜入派出所大院内,进入停放在院内的桂G0705号警务小轿车翻找东西。下车后,为了“消灭证据”,他脱下衣服、裤子,并用随身携带的打火机点燃,丢进桂G0705号警车内,同时把院内的一辆自行车也扔进去燃烧。被公安人员发现后,廖某溜至院内另一辆面包车上躲藏,最后被现场抓获。由于火势比较大,待消防赶到现场时,桂G0705号警车已被烧毁。经武宣县价格认证中心鉴定,被烧毁的警车价值为6.01万元。

  据廖某供述,当时他疾病缠身,思想比较混乱,就做出了上述行为。不过,他对这些行为很后悔。据调查,廖某年龄20多岁,平时尚算本分,此前并无犯罪前科。

  武宣县法院认为,廖某放火烧警车,已构成纵火罪,在负刑事责任的同时应负民事赔偿责任。鉴于廖某归案后如实供述犯罪事实,可酌情从轻处罚。据此,法院作出上述判决。 (南国今报 王小丁 覃志格)

分享按钮
参与互动(0)
【编辑:姚培硕】
    ----- 法治新闻精选 -----
 
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视频图片2010}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和中新网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6168)] [京ICP证04065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042-1] [京ICP备05004340号-1] 总机:86-10-87826688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