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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打拐”行动解救被拐卖妇女儿童1265人

2011年06月21日 13:50 来源:中国广播网 参与互动(0)  【字体:↑大 ↓小

  陕西今天(21日)召开的全省反对拐卖妇女儿童行动工作联席会议第一次会议透露,从2009年4月起开展全省“打拐”专项行动以来,全省共破获各类拐卖妇女、儿童案件1069起,解救被拐卖妇女、儿童1265人,摧毁涉拐犯罪团伙202个,抓获拐卖犯罪在逃人员225名,其中公安部A级通缉逃犯3名,采集打拐DNA血样1350份,通过DNA血样比对,帮助群众查找失踪儿童33名,

  陕西省政府党组成员、公安厅党委书记、厅长王锐说,当前拐卖儿童妇女犯罪仍处在多发、高发时期,特别是不少犯罪分子还在猖狂作案,还有部分被拐卖的孩子没有找回来,人民群众的要求和期待还没有满足,反拐工作任重而道远。

  陕西将继续深化“打拐”专项行动,坚持按照办理命案的要求办理拐卖案件,打团伙、破现案、攻积案、抓逃犯,解救更多被拐儿童妇女,抓获更多人贩子,坚决遏制拐卖犯罪发案势头,建立打拐长效机制,切实做到“涉拐必究”。

  王锐要求,各级公安机关作为“打拐”行动的主力军,要按照公安部和省公安厅的部署,围绕打好合成战、科技战和信息战的要求,突破一批拐卖妇女儿童积案,打掉一批拐卖犯罪团伙。特别是对涉及公安部重点督办案件,必须逐案成立专案组,由县级公安机关“一把手”或主管领导亲自挂帅,坚决落实破案、查找解救和安抚稳控“一长三包”责任,力争尽快破案。对于跨区域的重大拐卖犯罪团伙,要摸清犯罪网络,力争一网打尽;对于在逃人贩子,要按照“清网”行动的部署,全部上网,及时追捕;对于涉外拐卖犯罪线索,一旦发现即立案侦查,并逐级报告,全力做好解救和遣返工作。要按照公安部的要求,把“接到儿童失踪或者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妇女失踪报案的必须立案”作为一条铁的纪律坚决执行。对该立案未立案和开展快速寻查失踪儿童工作不及时、措施不落实、警力不到位的,要给予通报批评,对造成严重后果的,要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情节严重的,要给予纪律处分。

  联席会议要求各成员单位结合本职工作,配合支持开展好“打拐”专项行动。铁路、交通等部门要充分发挥站车查缉优势,积极发现、堵截被拐卖的妇女儿童,彻底斩断拐卖妇女儿童的犯罪通道。民政、公安、财政、卫生等部门要形成工作合力,坚决打击组织、操纵儿童乞讨和强迫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幕后黑手,力争早日实现“禁绝儿童乞讨”的工作目标。计生部门要及时向公安机关提供本地区出卖、遗弃亲生子女信息和来历不明儿童信息,民政部门要及时向公安机关提供福利、救助机构儿童信息,配合做好其中疑似被拐儿童的采血和寻亲工作,努力形成反拐工作综合治理局面。(记者雷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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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马学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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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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