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0日凌晨3时37分,(浙江)义乌市公安局交警大队城区三中队接到110的处警指令:称在义乌市环城南路与宗泽路路口附近发生一起轿车侧翻的交通事故,无人受伤。三中队民警立即冒雨赶往事故现场。
只见一辆蓝色长安福特小轿车侧翻在宗泽路教堂边的绿化带里,车灯亮着,离车头2米远处的草地上,落着一块前车号牌。
交警找了一圈却没找到驾驶人,只能先将事故车拖离现场。
一直到凌晨5时许,一个自称是肇事车主、叫金权(化名)的青年男子匆忙赶到现场。交警问他为什么会翻车,金权说是因为雨天路滑、操作不当而引起侧翻。
细心的交警发现这个男子疑点很多:1、事故发生后一个半小时,车主才急忙来到现场,而且说话吞吞吐吐;
2、按照车子受损的情况,驾驶人或多或少会受点伤,但他却毫发无伤。
3、更重要的是,发生事故时,天在下雨,路面湿滑。他从驾驶室爬出来到再回来的近一个半左右的时间里,驾驶人的衣裤却干净整洁,而且穿着一双拖鞋来到现场。
民警断定此人极有可能是冒名顶替的,金权看瞒不住,承认是替老乡“顶包”的。
原来,肇事驾驶人是吉林人金正(化名),在义乌做外贸生意。当天凌晨4时30分左右,金正给金权打电话,说他喝了酒开车,结果翻了车,希望他帮帮忙。
金成碍于老乡情面,只好答应,从暂住地坐出租车到事故现场。没想到,很快就被细心的交警揭穿了。
经金华市公安局物证鉴定所鉴定,金正血液中的酒精含量为1.31mg/ml,属于醉酒驾驶。6月20日,金正因涉嫌危险驾驶罪被刑拘,而金权“顶包”也将受到交警部门的重罚。(通讯员 王化银 蒋英富 记者 贝远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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