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外打工嫌辛苦,看到街头戴金项链的女性越来越多,竟将结伙抢夺金项链当作一条发财路。6月21日,朱斯发、明某某因涉嫌抢夺罪被湖南醴陵市检察院批准逮捕。
现年30岁的朱斯发与现年16岁的明某某,两人均系江西省南康市隆木乡人。两人南下广东打工,因嫌工作太辛苦便想找一条来钱快的路子,当看到街头来来往往的女性大多都佩戴着金耳环、项链,便决定将抢夺女性首饰作为一条发财路,因广东街头戒备比较紧,觉得不好下手便乘车流窜到湖南寻找机会。
5月初,朱斯发邀明某某和邓巾隆(另案处理)一起流窜至湘潭市大湖南路,抢走贺某金项链一条,重18.303克,价值6552元。5月19日8时15分,三人窜至醴陵市建设西路某烟酒店门口,抢走丁某芳金项链一小段,约3克,价值1074元。15分钟后,朱某等3人窜至建设西路工商银行路段时,抢夺丁某群金项链,邓巾隆在逃跑过程中被抓获,并收缴一小段金项链,重4.71克,经鉴定价值1686元。5月20日,朱斯发、明某某先后被醴陵公安机关抓获归案。 (郭秀峰 李海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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