喝了酒的佟全红两次碰到女储户小雨(化名),看见她手里拿着存折和2000元现金,就起了抢钱的“邪念”。佟全红尾随小雨至门头沟王平地区偏僻处,抢劫时遇到反抗,便持刀扎死小雨。昨天,记者获悉,(北京)市一中院判处佟全红死刑。
据检方指控,2010年11月29日,佟全红在门头沟区王平村见到小雨先后去邮政局、农村商业银行办理业务,遂起意抢劫,他尾随小雨行至门头沟区王平地区河北村一偏僻处抢劫。因小雨极力反抗,他持刀猛刺小雨的胸部,致小雨死亡。
在庭审中,被告人佟全红承认了全部罪行。他交代说,当天中午,他喝了酒从家里出来,去邮政局取房补时,看见被害人小雨手里拿着存折和2000元钱。回家途中,又看见小雨从农村商业银行出来。“我喝多了,喝完酒很兴奋。”佟全红说,他第二次看见被害人时就胡思乱想,想趁着没人的时候抢走被害人的钱。就这样,跟着小雨往前走,走到王平地区河北村一偏僻处,他让小雨把钱给自己,遇到反抗,他才用随身携带的刀扎了她。
法院认为,佟全红在抢劫过程中致一人死亡,犯罪性质极其恶劣,情节、后果特别严重,社会危害性极大,依法应予惩处。佟全红被查获归案后虽能如实交代犯罪事实,但鉴于其所犯罪行极其严重,不足以对其从轻处罚。佟全红犯抢劫罪,判处其死刑。法院判决佟全红赔偿死者家属60多万元。(记者 武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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