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小姐为和男友张先生分手,报案称被张先生强奸,张先生被警方刑事拘留。随后,史小姐又自首称,自己因向男友张先生提出分手竟遭殴打,还被他拿走5100元,因一时气愤,为了报复才报假案的。日前,闸北区法院以诬告陷害罪一审判处史小姐拘役3个月。
向男友提出分手
90后的史小姐与张先生是一对恋人。2008年,史小姐在江苏徐州打工时与张先生相识,不久双方确立了恋爱关系,并在徐州借房同居。
今年春节,史小姐回家过完年后,并未像过去一样回到徐州的张先生身边,而是和朋友一起来到上海找工作。而张先生不见她回来则打电话到处找她。当张先生得知史小姐已在上海提出让她回去时,她却以两人合不来为由提出分手。
用手机拍下裸照
4月26日,心急火燎的张先生来到上海。史小姐和他相约在四川北路的“上岛咖啡”见面。
张一再要求史不要分手,跟他回徐州,但史不肯。后在张一再央求下,史心软了,答应了张晚上陪陪他的要求。于是两人来到本市西藏北路上的一家连锁酒店开了房间。当晚两人在酒店的房间里发生性关系,张用手机为史拍了裸照。
第二天,当两人离开酒店时,张要史跟他回徐州,史不同意,并提出终止两人的恋爱关系。张说分手可以,但要史赔偿两人在同居期间花在她身上的钱。史不同意,于是两人发生争吵,张打了史几个耳光,并威胁她,如果终止恋爱关系,就将拍摄的裸照通过手机视频在网上公布,让她以后在社会上没脸做人。
捏造被强奸事实
史离开酒店回到自己的暂住处后,越想越气:“谈了2年多的恋爱,应该好和好散,干嘛又打、又威胁,还将自己往死路上逼?既然你做绝事在前,让我无法在社会上做人,我就向公安机关报假警,告你强奸。”
当日下午1时许,史小姐用手机打110报警,谎称自己在酒店被一姓张的男性强奸,并被其拿走人民币5100元。警方接报后,经过对史的仔细询问和初步调查,确定张先生有重大作案嫌疑。警方发现张已离开上海,即立案并对张展开网上追逃。
5月3日,警方将张先生抓获并予以刑事拘留。当警方在对张先生进行讯问后,发现该案存在较多疑点,5月10日,警方通知报警人史小姐接受询问,在询问的过程中,史小姐承认自己因为想要和张先生分手遭到张的殴打,还拿走了自己包内的5100元人民币,一时气愤,报了假案。5月11日,史小姐因诬告陷害罪被警方刑事拘留。
法院审理后认为,由于被告人史小姐捏造被强奸的事实诬告陷害他人,意图使他人受刑事追究,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诬告陷害罪。同时,鉴于被告人史小姐属自首,可从轻处罚。(通讯员 刘宁 记者 江跃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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