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南昌6月24日电 (谢明)江西省新建县国土资源局土地利用科科员宋某,请假期间赴厦门聚众吸毒,被公安机关抓获,后被判拘役三个月。6月24日,记者从新建县国土资源局获得证实,该局收到法院寄来的判决书后,立即对宋某停职、停薪、停发福利,并将有关材料报送至纪检监察部门处理。
新建县国土资源局局长孙功文告诉记者,6月23日下午,他收到厦门市思明区法院寄来的判决书后,立即组织召开局长办公会,经会议讨论通过,决定对宋某立即停止工作,停发工资与福利。
孙功文称,因宋某是中共党员,需要纪检监察部门介入处理,6月24日,该局已经将宋某的有关材料整理好,递送到纪委、监察局,等纪委处理意见下来后,该局再执行。
据厦门市思明区法院判决书显示,今年3月4日凌晨至当天下午,宋某在其租住地思明区金桥路20号一室内吸食毒品甲基安非他明(冰毒),同时容留黄某、喻某、王某三人吸毒。
当晚18时30分许,公安机关在宋某住处抓获宋某等四名吸毒人员,缴获多件吸毒工具。3月5日,宋某被行政拘留15日,后因涉嫌容留他人吸食毒品罪,3月20日被刑事拘留,3月30日被批准逮捕。日前,法院公开审理此案,宋某犯容留他人吸毒罪,被判处拘役三个月,并处罚金一千元。
新建县国土资源局土地利用科科长熊菊生称,宋某在元旦前向单位领导请假外出,至今踪迹全无,始终未在单位露面。局长孙功文表示,宋某请假的原因是因与他人打架,手部受伤,遂以疗伤为由,向局里请假,宋某自请假后至今半年了,一直没有上过班,其聚众吸毒事发前后,局领导也毫不知情。
熊菊生称,宋某在新建县国土局工作时与同事相处较好,也未听过其有吸毒史,对于宋某聚众吸毒获刑一事,同事们感到不可思议。(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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