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乌鲁木齐6月24日电 (记者 闫文陆)6月24日下午,新疆纪委监察厅和新疆行政机关效能考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自治区效能办)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了叶佩鑫等8名国家工作人员不正确履行职责、行政乱作为、谋取私利等违反行政效能建设制度和党纪政纪规定的案件。
通报指出,昌吉市煤炭工业管理局局长叶佩鑫、原昌吉市国土资源局党组书记张乃智、昌吉州公安局治安支队民警马存仁等3人违反有关制度规定,利用职权“吃拿卡要”,为昌吉市晋煤公司在办理审批手续等方面提供便利,收受该公司所送现金;自治区工商局企业注册登记处正处级调研员刘新法不正确履行职责,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相关规定,擅自批准昌吉市晋煤公司的注册申请,使该公司在撤销登记1个月后又进行注册登记,并重新办理了工商营业执照;自治区工商局外资处干部巴德日违反行政审批制度和有关规定,利用工作之便,指使他人擅自删除昌吉市晋煤公司注册登记信息,为该公司办理注册登记提供帮助,并收取所送现金。自治区工商联经济联络部部长王勇、经济联络部干部刘剑英在为企业出国人员办理护照政审手续时,违反自治区护照审批办理有关规定,将普通护照擅自变更为大公务护照及半年多次往返手续,并收受企业和个人所送现金及贵重物品。喀什地区伽师县工商局党组书记、副局长田兴权利用职务便利,擅自扩大有关企业生产经营范围,违规办理企业注册经营证照,并收受多家棉花生产经营企业所送现金。目前,叶佩鑫、田兴权等2人涉嫌违法犯罪,已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张乃智、马存仁、刘新法、巴德日、王勇、刘剑英等6人分别移交所在单位追究党纪政纪责任。
通报强调,叶佩鑫等8名国家工作人员,放松世界观改造,违反行政效能建设有关制度规定,利用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力谋取私利、“吃拿卡要”,收受企业及个人所送现金,严重损害了党和政府形象,在社会上造成了十分恶劣的影响。
通报要求全区各级行政机关和工作人员从中汲取深刻教训,引以为戒,做到警钟长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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