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一家影视中心女职员张文(化名)自称被男子王某灌醉后强奸,导致怀孕,在找对方讨说法时又被打流产。昨天记者获悉,市一中院判决王某赔偿张文医疗费和精神抚慰金3万余元。
张文起诉称,她是北京一家影视中心职员。2009年3月末,男子王某将她灌醉后与她发生了性关系,造成她怀孕。此后,她多次与王某协商肚子里的孩子该如何处理,王某给她出具了给付其补偿费的字据,但是一直没有兑现。张文曾将王某拽到派出所,但警方未立案。2009年6月2日下午,她到王某家商谈解决问题时,遭王某兄弟俩殴打,她全身多处受伤并流产。张文起诉王某兄弟,索赔医疗费、精神抚慰金等共10万余元。
王某兄弟俩承认,曾因失控打过张文耳光,但只愿意承担相应的医疗费用。
法院查明,2009年6月2日,王某兄弟二人在海淀区怡水园小区楼道内,将怀孕的张文头面等部位打伤,经海淀公安分局物证鉴定所鉴定,张文的伤势为轻伤(偏重)。后海淀公安分局分别对王某兄弟二人拘留10天,并处罚金。
法院认为,王某兄弟俩将张文打伤,应对此承担侵权赔偿责任,并判决王某兄弟二人赔偿张文医疗费和精神抚慰金共计3万余元。 (孙思娅)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