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友红杏出墙,多数男子都会选择分手,但20多岁的邱某,却将其作为另类的“生财之道”。在反复敲诈与女友发生关系的“第三者”后,邱某于日前受到法律的制裁,正所谓是“偷鸡不成蚀把米,赔了夫人又折兵”。
暗中监视女友
今年26岁的邱某是四川省通江县人,此前,他随友人来厦闯荡。吃不了苦的他始终无法觅得一项正当工作,只好终日游手好闲,一边暂住在海沧新阳街道新垵村许厝社,一边在社会上厮混过活。
就在此时,他遇到了同样也无正当工作的年轻女子小云(化名)。邱某见小云年轻漂亮,经过几番追求,终于使她成为自己的女朋友。
然而,邱某很快发现,漂亮的小云同时也十分“开放”,在外是一朵“交际花”,社会关系复杂。这让邱某时常醋意横生,于是在暗中,邱某加强了对小云的“监控”,偷偷观察与其来往的男子。
敲诈索要赔偿金
去年初的一天,小云红杏出墙,与另一男子王某发生了性关系。邱某发现后,愤怒之余,却并未提出与女友分手,反而想到一个“生财”的点子。
此后一天凌晨,邱某喊了几名“打手”埋伏在新垵村,专等王某路过。在遇到王某后,邱某恶狠狠地扑了上去,质问他与小云发生性关系的事情。向王某索要“精神赔偿金”未果后,邱某对他拳打脚踢,并言语威胁。
恐惧中,王某不堪忍受被打,当场掏出1400元给邱某求饶,邱某拿到钱后扬长而去。
不料,才过了几个小时,邱某却嫌敲诈的钱“不够数”,再次到处寻找王某敲诈,但这次他的如意算盘却落空了。
被判8个月徒刑
邱某再次出现在王某面前,索要1600元,不料王某这次有了准备。王某一个箭步抓住了邱某,并招呼周围的群众抓敲诈犯,在王某与群众的配合下,飞扬跋扈的邱某被扭送到了公安局。此后,从邱某手上缴获的赃款全部退还。
日前,海沧检察院以涉嫌敲诈勒索罪对邱某提起公诉。在法庭上,邱某对其所作所为供认不讳。法院认为,邱某使用暴力,并以毁损名誉要挟,强行索要钱财人民币3000元,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敲诈勒索罪。不过他索要人民币1600元部分的罪行,因意志以外的原因未能得逞,属于犯罪未遂。
近日,海沧法院对此案作出一审判决,邱某敲诈勒索罪,判处有期徒刑8个月。(厦门商报 记者 陈天笑 通讯员 海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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